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30日 07:34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1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建平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9,654,814.04元,其中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204,269,021.4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841,633,624.48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45,902,645.9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监事会审议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391,0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8,316,342股,剩余1,372,728,865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74,545,773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对2023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运行、履职情况及绩效奖励政策,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2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环山路88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

至2024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韩建红、沈高庆、王宏亮、王敏娟、汪建平、杨军、邵生富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务联系方式: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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