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海泰新光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剑归宗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一定额度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类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优势互补,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联系方式见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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