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26 公司简称:四方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28,519,047.86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2,25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9,350,600元(含税)。
在本摘要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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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以来,国民经济呈现回升向好态势,GDP同比增长5.2%。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9675亿元,同比增长30.1%。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同比增长85%,其中,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2亿千瓦,同比增长144%。电网工程完成投资5275亿元,同比增长5.4%。
随着能源变革加速,风电、光伏及储能行业迎来高速发展期,风电和光伏作为新增装机主力,已成为推动清洁能源转型的关键。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推出,全面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推动新型电力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加快信息技术和能源技术融合发展,提升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
围绕国家“双碳”目标,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分别发布《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规划》和《南方电网公司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1-2030年)白皮书》规划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目标与路径。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的顶层设计,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源网荷储统筹规划和建设,完善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配套政策,从市场机制建设、技术创新、示范推广等多方面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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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领先的新型电力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以“让电力更安全、更智能、更高效、更清洁”为使命,专注于智慧发电及新能源、智能电网、智慧配电、智慧用电、新型储能等领域,提供继电保护、自动化与控制系统、电力电子、一二次融合、智慧物联等产品及解决方案。先后参与 1000kV 特高压工程、三峡工程、西电东送、青藏铁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张北风光储输、白鹤滩水电站、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等国家重点示范工程的建设。产品遍及全国并远销 80 多个国家及地区,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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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输变电领域提供从1000kV特高压到10kV低压全系列的保护、自动化产品及解决方案,如继电保护、变电站自动化、直流输电控制保护、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调度自动化、保护信息及二次设备运维系统、智能运检,并在上述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和技术底蕴,处于国际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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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围绕新型电力系统需求、服务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提供安全稳定、并网友好、灵活调控的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一二次设备集成,以及可实现无人值守、远程控制、智慧运维的新能源集控系统解决方案;在传统能源发电领域,提供自主可控的电力保护、电气自动化、过程自动化、仿真培训等整体解决方案与服务,持续促进节能减排,提升发电领域的智能化和智慧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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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内外供电企业、大型行业客户的智能配电及智慧能源服务,提供一二次融合装备开关、智能终端、电力调配自动化系统、综合能源管理及设备运维管控系统等全系列产品、整体解决方案及配套服务,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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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钢铁冶金、石油化工、轨道交通、港口、园区等行业供用电领域,提供供用电系统智能保护与控制、综合能源、物联安全等整体解决方案与服务;面向工商业等终端用电领域,基于AI与物联网技术的系列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故障预警、流程优化、设备维护等数字化综合服务,协助用户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用电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用户用电的安全、智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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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大规模新能源与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接入系统后产生的弃风弃光增加、调控方式复杂、安全稳定裕度下降、宽频振荡多发等系列问题,开发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快速发展的多场景解决方案,持续开展新型储能系统、源网荷储协控与稳定系统、抽水蓄能计算机监控系统、分布式调相机综合控制系统、新能源绿电制氢优化控制系统、数字孪生与仿真分析系统等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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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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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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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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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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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团队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持续技术创新,加强市场销售及产品开发管理,在运营管理、客户服务、文化建设多方面推动改进与提升,实现营业收入57.51亿元,同比增长13.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27亿元,同比增长15.46%,主营业务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5,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59元/股(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每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7.59元/股(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每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三)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9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六)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25,00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为7.59元/股(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每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189,750元(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回购资金总额将随回购价格发生变化),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32,251,000股变更为832,226,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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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数据为截止2024年3月18日的股本数据,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5,000股,拟回购价格7.59元/股(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截止报告出具日,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26 股票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7.59元/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每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2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2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3、联系人: 秦春梅
4、联系电话: 010-82181063
5、电子邮箱:ir@sf-auto.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2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
至2024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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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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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证明文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证明文件、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4月10日16: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9:00-11:3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邮 编:100085
电 话:010-82181063
传 真:010-62981004
联系人:秦春梅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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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股份章程》,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作出制定及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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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定及修订制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 1、2、7、9、10 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后的制度详见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保定基地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秀环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28,519,047.86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2,25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9,350,600元(含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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