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20日 02:02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85 公司简称:晨丰科技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55万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350,830.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若公司于股权登记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1)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公司基于深耕绿色节能行业的业务定位和发展规划,始终致力于绿色节能照明器具技术研发和工艺提升,推动公司产品和业务向行业倡导的节能、环保、绿色和高效方向不断深入发展。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照明器具制造(C387)”;公司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大类下的“风力发电(D4415)”、“太阳能发电(D4416)”和“电力供应(D4420)”。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1.照明行业发展现状

照明行业主要包括传统照明与LED照明,其中传统照明市场的主要产品包括白炽灯、节能灯、卤素灯等,LED照明市场按产品类型主要分为LED光源、LED灯具和LED灯用电器结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等。其中,LED光源属于替代性照明产品,外型结构及接口设计通常与传统节能灯一致,但具有高效节能、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其主要产品包括LED球泡灯、射灯、灯管灯等;LED灯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变LED光源光分布的照明器具,主要产品包括LED筒灯、吸顶灯、面板灯、线条灯等;LED灯用电器结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也是照明行业中的一项重要组成,主要包括灯头、散热器、灯具金属件及灯罩等。其中,灯头产品既可应用于LED球泡灯、射灯等,也可应用于传统照明的白炽灯、汽车灯、节能灯和卤素灯等;散热器及灯罩主要应用于LED球泡灯;灯具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LED筒灯、面板灯等。LED照明产品按应用领域可以划分为通用照明和特殊照明,通用照明包括家居照明、工业照明、商业照明、市政设施照明及其他常见的照明场景;特殊照明包括景观照明、显示屏、汽车照明、背光照明等。

相较于白炽灯、节能灯等传统光源,LED照明具有发光效率高、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性强等性能,是传统高耗能电源的优良替代品。20世纪中期,LED在全球照明领域中掀起技术革命,此后逐渐发展成为照明领域的重要产品。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持续快速发展,LED照明凭借其优异的性能在照明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扩大。出于节约能源、发展低碳经济的目的,各国政府相继出台禁止使用传统白炽灯的政策,为LED照明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为提高能效、保护环境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LED照明已逐渐成为全球主要的通用照明品类。

目前,LED照明产品的性能、品质、成本经济性均有提升,且下游应用场景持续丰富,预计未来全球LED照明行业市场有望复苏。根据TrendForce预测数据,2023年受到全球健康节能照明产品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企稳回升至638亿美元,2023-2026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2026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将达到739亿美元。

从全球产业分布看,我国是全球第一大LED照明产品生产和出口国,产品销售到全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报告显示,我国LED照明出口额逐年增加,从2010年约50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461亿美元;LED照明产品占照明电器行业出口额比重由2010年不足30%增加至2022年73.52%,已成为照明产品外销主力军。2020年中国LED照明产品出口占全球LED照明产品消费市场的比重提升至53.31%,2022年达到75.08%。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LED照明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地位稳固。

近年来,我国LED照明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LED在照明产品中的渗透率不断上升,2022年我国LED照明渗透率达到75.7%,预计未来五年LED照明渗透率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并于2026年达到82%。

随着我国LED照明渗透率进一步提升,中国LED照明市场规模保持较大幅度增长。根据Frost&Sullivan预测数据显示,2022年-2026年我国LED照明市场规模将由6,813亿元增长至7,38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4%。

LED照明行业下游应用主要包括通用照明、显示屏、景观照明、背光应用、汽车照明、信号及指示灯。通用照明目前为我国LED下游规模最大的应用市场。根据CSA数据,2022年我国LED下游应用中,通用照明占比达42.4%,位居第一;景观照明、显示屏应用分布占比分别为17.3%和17.0%。

2.电力行业发展现状

公司从事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等新能源领域业务,其所处的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产业和先行产业。伴随着“碳中和、碳达峰”时代号召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我国电力行业将朝着高效、节能和环保的方向,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将实现高速发展。

(1)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现状

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较2021年提高1.7个百分点,相当于减少国内二氧化碳排放约22.6亿吨。其中,风力发电作为主流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已发展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发电市场。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3年至2022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从7,548万千瓦增长至36,544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9.15%,实现了快速增长。2022年,全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约3.65亿千瓦,同比增长11.25%,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已提升至14.25%。未来,在风力发电相关产业政策不断出台并完善的背景下,我国风力发电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2013-2022年,受益于风电装机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弃风限电问题的有效改善,我国风力发电量由1,383亿千瓦时增长至7,624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89%,呈现持续稳定增长的趋势。

我国光伏发电市场起步较晚,但随着国家对光伏发电相关支持政策的颁布,光伏发电市场实现高速发展。2013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提出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以及完善产业支持政策等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光伏发电项目自投运后执行分区标杆上网电价并按照电价补贴标准执行国家电价补贴,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2013以来,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增长迅速。2013-2022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由1,588万千瓦增长至39,261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2.82%,呈现高速发展的趋势。2022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占全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的比重提升至15.31%,首次超过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的占比,发展潜力巨大。光伏发电已成为中国装机规模仅次于火电、水电的第三大电源,在强劲的需求驱动下,光伏发电有望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2013-2022年,受益于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大幅增长的影响,我国光伏发电量由84亿千瓦时增长至4,251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4.65%。未来,光伏发电将成为具有成本竞争力、可靠且可持续的电力来源,在市场因素的驱动下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开启更大的市场空间。

(3)增量配电网行业发展概况

配电网是指从输电网或地区发电厂接收电能,通过配电设施就地分配或按电压逐级分配给各类用户的电力网,是由架空线路、电缆、杆塔、配电变压器、隔离开关、无功补偿器及一些附属设施等组成的,在电力网中起重要分配电能作用的网络。增量配电网属于公用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以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为主的局域电网。

增量配电业务包括传统的配售电业务和新兴增值服务两大类,其中配售电业务包括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电力销售,增量配电网企业售电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①通过参与市场交易购买电力资源,先由省级大电网输送到增量配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再通过自身配电网提供给终端用户,根据政府制定的输配电价和与用户协商确定的用电价格分别与省级电网企业、终端用户进行电费结算;②增量配电网企业就近建设新能源场站接入增量配电网,所发电量全部在增量配电网内消纳,为用户提供低用电成本、高绿电占比的供电服务。发行人所从事的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为“发配售一体化”业务,向工业园区售电来源于市场交易的电力资源及其接入增量配电网的新能源场站所发电力,即在配电网运营中同时提供发电、配电及售电业务的业务模式。增量配电网业务增值服务的内容则较为丰富,包括用户用电设备维护、设备节能改造、用电策略咨询、综合能源服务等,是增量配电网企业未来的主要发展空间,前景十分广阔。

配电网作为城乡经济社会重要的基础设施,是联系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的关键枢纽,是服务国家实现“双碳模板”的基础平台。增量配电业务作为新型电力系统,其推出具有重大意义:1)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配电网的投资和运营,促进配电网的快速建设发展,满足社会快速增长和种类繁多的用电需求;2)在配电网运营领域引入竞争者,以专业化管理措施盘活大量沉淀的配电网资产,并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提高全社会配电网运营效率;3)鼓励社会资本对增量配电业务进行拓展创新,丰富增值服务内容,提高终端用户能源管理水平;4)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电力低碳转型,为增量配电网供电范围内用户提供低用电成本、高绿电占比的供电服务,全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从2016年国家启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改革以来,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先后完成五批次共483个试点项目的批复,其中因规划冲突等原因而被取消试点24个。截至2022年12月,全国共计328个试点项目完成规划编制,358个试点项目完成业主优选,249个试点项目确定供电范围,217个试点项目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22个非试点项目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中商产业研究院、CSA Research、华经产业研究院、TrendForce集邦咨询数据、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一)照明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LED灯泡散热器、灯头类产品、印制电路板、灯具金属件及其他,主要产品的种类、图示和用途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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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力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其主要产品为电力。其中,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供电范围内的用电客户,风力电站、光伏电站开发运营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增量配电网等公用电网公司。公司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基本流程如下:

(1)增量配电网业务

(2)风力电站开发运营业务

(3)光伏电站开发运营业务

(三)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市场需求和运行机制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两类主营业务的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1.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LED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销售获得主营业务收入,通过铜、铝等废料销售等获得其他业务收入,其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铜、铝、铁、PC/PA塑料等,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由公司市场计划部下设的采购部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程序》《新产品放行程序》等采购管理制度文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程序和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采购部根据年度需求预测以及生产部提供的月度生产计划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等分批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市场计划部下设的质量部负责对采购物料的质量检验和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反馈,采购物料通过检验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对来料进行清点入库。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审核:首先,公司采购部需收集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价格、供货能力等方面资料,并组织质量部、研发中心和各生产事业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经营资质和供货资质进行实地评估。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需根据采购部提供的物料的开发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物料样品,再由质量部或研发中心按照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后即可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目前,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并能有效降低缺货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以“定制生产+合理的安全库存”为生产导向,定制生产由营销事业部在接到客户订单后,经过订单评审程序,再由生产部门生成生产任务单下发到各生产单位;安全库存由营销事业部每月根据市场分析、库存量情况、生产产能情况与生产部门一起制定月生产计划,并生成生产任务单至各生产单位。各项生产任务完工后,由质量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并办理成品包装和入库。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产品工艺的特点,将灯头类产品的表面处理等非关键的工序委托第三方协作单位实施。公司采用外协加工生产模式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于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和生产工艺,节约加工设备和场地的资本投入,是公司优化资源的综合抉择。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外销主要通过母公司自营出口和境外子公司实现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展会、行业研讨会、电商网站和广告等方式进行营销宣传,提高公司和产品曝光率,同时通过行业协会、客户推荐,获得潜在客户需求信息,进一步拓展新客户。照明产品结构组件通常为标准化产品,公司在该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均获得客户的认可,已进入如昕诺飞、欧司朗、欧普照明立达信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公司通过商务谈判的方式与客户签署销售框架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日常通过邮件、传真和网络等方式接受客户订单,由各生产事业部、营销事业部、采购部、质量部和财务部等部门负责订单的跟进、发货、款项收回等业务环节。

2.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等新能源领域的业务,上述业务主要包括开发、建设、运营等环节。增量配电网项目在其开发阶段,项目公司需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作为增量配电网运营项目的业主,在成为项目业主后,项目公司需要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所有支持性文件,并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项目核准。增量配电网运营项目取得核准后,即可依据电力建设相关管理程序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并接受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监督;在增量配电网项目运营阶段,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项目公司在正式经营配售电业务前需要向地区所属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在取得供电许可后,项目公司可以向配电区域内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并将自持新能源电站生产的电力接入增量配电网,为用户提供“发、配、售一体化”的供电服务。

风力电站、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阶段视项目类型需履行不同审核程序,如项目公司拟开发运营分散式风电或分布式光伏项目则需获得能源主管部门对于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如项目公司拟开发运营集中式风电或集中式光伏项目则还需获得能源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此外,项目公司还需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等相关事项的行政许可。在项目建设阶段,项目公司需要在取得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出具的有关规划和建设的行政许可后,对电站开发运营项目进行电站规划、设计、勘察、设备采购、施工建设等工作,在项目建设完工、具备发电条件后,即可进入并网验收及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需要在满足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要求的验收条件下,启动工程并网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即可取得能源管理部门对于项目颁发的发电许可,即可开展并网发电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体系,项目通过公司决策批复后,即可开展采购流程。公司制定了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工作均按照相关制度进行。

在增量配电网、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阶段,公司采购主要包括设计、发电设备、施工工程等,上述采购通常采取EPC总承包或平行承发包模式。EPC总承包即由承包方提供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和竣工验收等全套服务,项目公司负责增量配电网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建设期间的现场管理;平行承发包模式即项目公司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

在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管理阶段,公司主要采购电站运维服务,包括配电网和电站内的发电设备、变电设备、输配电设备的运行调试、日常检维修等,由项目公司直接向具有电站运营管理经验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目前公司增量配电网项目的运营管理由增量配电网公司直接负责,无需对外采购。

在增量配电网项目的电力销售阶段,公司需参与市场交易购买电力资源,先由省级大电网输送到公司配电网,再通过自身配电网提供给终端用户,用于补充增量配电网配套发电侧发电量不足的部分;对于发电项目而言,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系利用大自然中的风能、太阳能通过发电设备生产电力,公司无需对外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包括增量配电网运营和增量配电网配套发电侧业务:①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主要系通过建设供电设施并铺设供电线路,将外购电力或者增量配电网配套的发电侧供应的电力直接销售给供电范围内工业园区中的用电客户;②增量配电网配套发电侧业务主要系通过风力电站、光伏电站将其所生产电力接入增量配电网,对工业园区内客户进行供电。

公司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主要是利用大自然中的风能、太阳能通过发电设备生成电力,并入电网。

公司在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和环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生产发电,根据安全经营规范性要求,公司制定了《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等制度,规范项目运行阶段的各部门职责和接口流程。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力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即公司将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电网公司或供电范围内的用电客户。公司所运营的增量配电网项目系以增量配电网作为载体紧密连接电源侧(配套发电侧)与用电侧,项目公司与用电客户签署《高压供用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新能源)》后将其外购电力及配套发电侧(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所生产电力销售给供电范围内的用电客户,项目公司按月出具电量及电费结算单,用电客户予以确认后双方进行结算。

公司运营的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所生产电力均由电网公司全额直接收购。风力电站、光伏电站项目公司需与电网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将各电站所生产电力并入电网公司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电网公司按月出具电量及电费结算单,项目公司予以确认后与电网公司进行结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3,064,754.57,同比增加6.9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863,892.68元,同比增加307.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22,853,943.53元,同比增加149.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430,205.50元,同比减少6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75,096,124.57元,同比增加7.2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预计与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新能”)发生运维服务、供电服务、办公服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80万元(不含税),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了解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内容,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3位独立董事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丁闵先生、张锐女士、童小燕女士、刘余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审批和表决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着有利于公司(含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提升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永志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住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橙街10-6号101-137室

5.注册资本:人民币5,36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5年02月01日

7.经营范围: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金属工具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麒麟新能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10,235.61万元,总负债44,057.75万元,净资产66,177.86万元,营业收入50,464.35万元,净利润18,386.6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丁闵先生及其配偶直接持有麒麟新能81.29%股份,通过上海华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麒麟新能7.23%股份,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及履约安排

(一)主要内容

在日常经营中,公司(含子公司)与麒麟新能会发生运维服务、供电服务、办公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在2024年将合计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8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的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符合公开、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三)履约安排

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如需),当运维服务、供电服务、办公服务等交易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与麒麟新能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或绝对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并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32,215.50万元,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1.0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

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配售电”)、通辽联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能太阳能”)、奈曼旗广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新发电”)、科尔沁左翼中旗恒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硕新能”)、赤峰玉龙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供电”)、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丰”)。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晨丰科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授权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48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人民币62,9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有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宏亿电子、明益电子、广星配售电、联能太阳能、广新发电、恒硕新能、玉龙供电均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基本概述

(一)2024年度担保计划及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480万元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决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上述额度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2023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

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宏亿电子基本情况

1.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598878773L

3.成立时间:2012年07月13日

4.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

5.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6.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7.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宏亿电子股权结构

(二)明益电子基本情况

1.名称: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8AR2Q1G

3.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0日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5.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海宁市盐官镇工业园区天通路2号15-16幢

6.法定代表人:陈常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有色金属铸造;货物进出口;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明益电子股权结构

(三)广星配售电基本情况

1.名称: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0QG5CG9H

3.成立时间:2019年08月26日

4.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镇房产规划86号区(诺恩吉雅大街中段)

6.法定代表人:刘余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广星配售电股权结构

(四)联能太阳能

1.名称:通辽联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02MABLQM016M

3.成立时间:2022年04月28日

4.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木里图工业园区内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联能太阳能股权结构

(五)广新发电

1.名称:奈曼旗广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7YPA899Q

3.成立时间:2021年06月04日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房产49号天浩家园小区07号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广新发电股权结构

(六)恒硕新能

1.名称:科尔沁左翼中旗恒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1MACT59277N

3.成立时间:2023年08月17日

4.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花吐古拉镇花吐古拉工业园区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恒硕新能股权结构

(七)玉龙供电基本情况

1.名称:赤峰玉龙供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MAC6GFF40U

3.成立时间:2023年08月17日

4.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宝山路38号北方时代设计院2105室

6.法定代表人:刘余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玉龙供电股权结构

(八)江西晨丰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81MA39UQJX6H

3.成立时间:2021年3月12日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5.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智造小镇天华园

6.法定代表人:陆伟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江西晨丰股权结构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能对子公司、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各子公司、孙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480万元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拟为各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48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21%。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62,9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0%;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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