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0日 02:01 上海证券报

2022年10月28日财务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联通集团”)签订《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并设定了2023-2025年各年度的交易额度上限,该协议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拟签订《〈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的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的变更协议》(以下简称《2023-2025年金融服务变更协议》)调整2024年及2025年贷款服务交易额度上限。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烈宏先生、陈忠岳先生和王俊治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发布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通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

本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2023-2025年金融服务变更协议》暨调增贷款服务交易限额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忠岳先生和王俊治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

由于《2023-2025年金融服务变更协议》项下预期的交易金额上限合计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到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定价合理,有利于本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会会议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同意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变更协议》调增2024年及2025年贷款服务交易限额;本关联交易涉及的《2023-2025年金融服务变更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双方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服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经营全国性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大型综合电信企业,成立于1994年6月18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1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忠岳,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之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5.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联通集团与财务公司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合作中均依据协议积极履行其义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双方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拟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变更协议》,该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023-2025年金融服务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将《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46.5亿元。”变更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

除上述在《2023-2025年金融服务变更协议》中明确约定的变更部分外,《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四、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服务交易限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发布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通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将其中2024年及2025年关联交易“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含应计利息)”项目的预计年度金额上限从46.5亿元调整至75亿元。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财务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交易。联通集团与财务公司有长久的合作关系,对彼此的业务需求有深入了解,且双方具有相关业务的经营资格和信用能力。本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财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有助于其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独立董事会会议决议。

(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变更协议》暨调增贷款服务交易限额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4-01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开展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关于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应担保额度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 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不超过11亿元。

一、情况概述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17日,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联通集团持股9%,联通运营公司持股9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为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业务需求,节约集团整体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公司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自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至2025年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新的非融资性担保议案后失效,有效期内任意时点担保余额不超11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于财务公司开展的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的规定,对于财务公司开展的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公司在该授权额度内决定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

担保对象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为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22,539,208.432769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经营范围为“基础电信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为准);增值电信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为准);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销售、设计施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寻呼机、手机及其配件的销售、维修;电信卡的制作、销售;客户服务;房屋租赁;编辑、出版、发行电话号码簿;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涉及许可证或国家专项规定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或按专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非融资性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在授权额度内,根据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其开具非融资类保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四、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应担保额度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余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性担保余额为41,098.60万元,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26%,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0万元,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4-01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被地方证监局对其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合伙人茆广勤,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茆广勤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20年,一直在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长期为国有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茆广勤近三年签署过2家A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茆广勤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同时为本公司的签字会计师。

另一名签字会计师添天,自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长期为国有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3年加入德勤华永,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添天近三年参与了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相关工作,签署过1家A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添天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自2023年开始担任本公司的签字会计师。

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燕梅,自199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马燕梅女士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燕梅女士自2023年开始为中国联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勤华永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本项目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8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人民币22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报备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相关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激励股权回购注销及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4年3月14日完成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11,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该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800,581,312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需变更为31,800,581,312元。

1.《公司章程》拟修订如下: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修订如下:

3.《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如下:

4.《监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审议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份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续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奋楫数字经济主航道,扬帆数字经济新未来。

现将截至2024年2月份的运营情况公布如下:

注:1.“大联接”用户累计到达数=移动出账用户累计到达数+固网宽带用户累计到达数+固网本地电话用户累计到达数+物联网终端连接累计到达数+组网专线用户累计到达数。

2. 5G行业虚拟专网是指基于5G公网向行业用户提供的能满足其业务及安全需求的高质量专用虚拟网络,是为行业用户提供差异化、可部分自主运营等网络服务的核心载体。5G行业虚拟专网已成为垂直行业推动5G创新应用、拓展生产效能、提速数字化转型的新引擎。

3. 智慧客服客户问题解决率=评价解决满意量/服务后评价量*100%;智慧客服智能服务占比=智能服务解决量/服务总量。

4. 上述表格提及专利的持有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专利可由本公司使用。

本公司谨此提醒投资者,以上运营数据为内部统计数据,存在与公司定期报告呈现的数字出现差异的可能,并不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地信赖或使用以上数据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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