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年02月29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28日,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325%,回购的最高价为23.81元/股、最低价为22.7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149,52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立昂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325%,回购的最高价为23.81元/股、最低价为22.7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149,52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2月 29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立昂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 号)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9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39,000.00万元,期限6年(即2022年11月14日至2028年11月13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26号文同意,公司3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立昂转债”,债券代码“111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1月18日,T+4)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1月13日)止,即2023年5月18日至2028年11月13日。“立昂转债”初始转股价为45.38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立昂转债”的转股价于2023年6月1日调整为44.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的《立昂微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立昂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下: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2月6日起算,在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立昂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44.96元/股)的80%,预计将触发“立昂转债”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若未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立昂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立昂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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