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9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附件所示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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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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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根据修订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条文序号、目录页码。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0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鸿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吉喆、李鸿、王学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1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其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拟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李鸿确定具体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议案的情况等调整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七、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八、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九、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4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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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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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3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8月完成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主要用于存放暂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990.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7,990.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2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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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5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总额为5,777,3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0,505.65万元,超募资金577.7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7,990.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按要求注销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主要用于存放暂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77.7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8.65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1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1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5,259,941.2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61,094,530.86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2024年1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314,825股后的股本487,685,17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9,704,625.2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92%。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该次持股计划人员对应认购股数为400万股,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则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491,685,175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则为211,424,625.2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5%。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2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即审计服务收费会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3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胜信息”)于2024年0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3,357.00万元,其中收入项17,805.00万元,支出项为5,552.00万元。关联董事吉喆、李鸿、王学信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郑小平
(3)注册资本:148,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0年4月11日
(5)住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检验检测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佳创建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573,874.42万元,净资产为390,605.1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9,463.64万元,净利润为42,770.27万元。(未经审计)
2、长沙伟泰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陶纯丽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9年4月1日
(5)住所:宁乡经济开发区站前路18号
(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7)经营范围:塑胶、五金模具、电子产品及变压器、互感器的研究、开发、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照辉投资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20,007.73万元,净资产为12,919.6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137.4万元,净利润为1,044.05万元。(未经审计)
3、施维智能计量系统服务(长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法定代表人:郑小平
(3)注册资本:5,4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3年3月1日
(5)住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科研大楼101-5
(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科研大楼101-5
(7)经营范围:计量数据管理系统、智能计量解决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测试、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和项目管理;及上述系统相关的运营服务的设计和交付;仪器仪表的设计、测试、营销和出口;以及上述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光伏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运营管理;光伏发电产品与系统的销售;智能电网技术开发;智能电网技术咨询;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运行维护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9,342.89万元,净资产为-1,200.9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298.89万元,净利润为529.42万元。(未经审计)
4、长沙中坤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郑小平
(3)注册资本:3,8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年12月02日
(5)住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21,795.41万元,净资产为8,121.8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954.66万元,净利润为2,654.52万元。(未经审计)
5、威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港元
(3)成立日期:2008年6月17日
(4)住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悫大厦7楼6-7室
(5)主要办公地点: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悫大厦7楼6-7室
(6)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勝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8,180.71万元,净资产为-12.2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2.29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产品、商品、燃料和动力;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出租或承租房屋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市场惯例。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主要是基于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行业综合竞争力、采购的便利性、缩短交货周期等实际生产经营的便利性角度考虑,因此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关联销售与关联采购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与市场惯例不存在显著差异,具备合理性。公司的关联交易与关联采购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未来,基于客户需求产生的关联方采购后与其自产产品集成后对外销售以及关联方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的零星订单仍不可完全避免。公司将持续避免与关联方不必要的关联采购与销售,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比将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诗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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