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8日 02:3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根据《公司章程》,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陈学安,监事陈学安、裴鸿雁、张剑星、吕文斌、张子斌亲自出席了会议。

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

2、根据《公司章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刘燕、王兵、蔡国斌、赵新军、隋玉民、印志松、孔祥忠、陆正飞、占磊亲自出席了会议。

4、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刘燕,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公司拟定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公司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并分阶段拟定了熟料、水泥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耗等目标,以总量控制、提升能源资源效率、减少使用化石燃料为抓手,以低碳创新为驱动,部署了相关任务和减碳降碳工程,加快推进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同意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建设”)及其所属公司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发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向西部建设及其所属公司销售定价政策参考同地区市场价格,采用协议定价。本公司向西部建设及其所属公司采购定价政策参考同地区市场价格、国内同类产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同行业水平,部分采购通过议标、招标等方式进行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均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条件及业务惯例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预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2月4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2024年投资总额不超过169.5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开展计划明细项目的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类型、项目个数及项目金额等调整事宜。本议案不代表对具体新增项目的审批决策。后期将根据《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等治理规则,按权限对计划内和计划外项目提交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决策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所属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预算额5,050.04万元,纳入预算范围的对外捐赠事项,由企业捐赠管理部门在支出发生时逐笔审核,并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2月4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2月4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有利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21,000万元与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同意子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2月23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决议有效期已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已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已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深入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整合行业资源,推进实现区域行业健康发展。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山股份”)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水泥”)与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共同出资设立“新疆天峰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新疆水泥认缴出资人民币21,000万元,持股比例70%;上峰建材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持股比例30%。合作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 年2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诸暨市次坞镇大院里村

法定代表人:俞小峰

注册资本:32,600万CNY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47740154Q

成立日期:2003年2月20日

营业期限:2003年2月20日 至9999-09-0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上峰建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峰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峰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股权结构:

出资方式:合作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之一: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水泥”)

投资主体之二: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上峰建材”)

(二)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1、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新疆水泥提名4人,上峰建材提名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新疆水泥提名的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新疆水泥提名2人,上峰建材提名1人,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新疆水泥提名的监事担任,经监事会选举产生。

3、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其中,合资公司的总经理由新疆水泥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财务负责人由新疆水泥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三)权利与义务

1、双方依合资公司章程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双方应在合资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双方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双方优先按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一方放弃的除外。

3、双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

4、合资双方可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合资公司的股权。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该方应被视为违约。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的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直接经济损失以外的其他任何损失,违约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2、如果一方违约但不足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在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直接损失后,双方还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经双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深入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整合行业资源,推进实现区域行业健康发展。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合资公司在人员配置、运营管理和投资发展等方面,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合资公司设立后能否实现健康高效的运营及预期发展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行业竞争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合资公司成立后存在业务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后期将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专业团队建设及市场化激励、业务发展计划、资源共享、技术与资质储备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合资公司整体资源配置,预防和降低对外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如此次合作事项能顺利展开,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该合资公司成立后,财务独立核算,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各项管理,本次投资由新疆水泥以自有资金投入,投资金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上述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月8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上述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2至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如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4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到场。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系人:李雪芹 叶虹

联系电话:021-68989008、021-68989175

传 真:021-68989042

电子邮箱:tsgfyehong@126.com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对应栏中填写“同意”、“反对”、“弃权”。

2、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7”,投票简称为“天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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