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再有多家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而遭到证监部门的处罚或警示。2月5日,太和水、上海凤凰均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冠昊生物、东尼电子则公告称收到《警示函》。此前,豪美新材亦曾收到《警示函》。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表示,这五家公司或还面临投资者索赔。
太和水定期报告造假被罚
2月5日晚间,太和水(60508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证监局查明,太和水从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相关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财务报表以及相关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上海凤凰收正式罚单
同日,上海凤凰(600679)、凤凰B股(900916)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2015年12月,上海凤凰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相关商誉资产。上海凤凰在2018年度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有关规定正确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存在会计差错,导致公司相关年度报告关于商誉的财务数据不准确。2023年6月,上海凤凰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正了相关会计差错事项。
东尼电子、冠昊生物被警示
2月5日午间,冠昊生物(300238)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该公告显示:“经查,冠昊生物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二)未及时披露子公司独家经销权终止事项。”同日晚间,东尼电子(603595)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该公司因重大合同的进展披露不及时受到警示。此前,豪美新材(002988)则因客户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也曾收到监管部门警示函。
初步索赔条件及所需资料
谢良律师分析,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符合下列初步条件的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1、在2021年1月26日至2023年7月1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太和水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2、在2019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6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上海凤凰、凤凰B股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3、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东尼电子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4、在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8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8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冠昊生物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5、在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1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豪美新材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若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形,可通过“索赔通”公众号登记损失情况,经核算损失符合条件者可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另需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若符合条件,还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赔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3、股票对账单。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