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邱德坤 王乔琪
1月25日,东港股份公告被举牌,举牌方为费占军、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77%变为5.76%。值得玩味的是,举牌方的持股比例达5%后,未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及时停止交易,由此引发市场关注。
作为新天科技实控人之一的费占军,为何会超比例增持?上海证券报记者针对上述事项致电费占军,但是未获其接听电话。新天科技董秘杨冬玲则回应称:“确因误操作添了麻烦。”
超比例增持系误操作?
东港股份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1月22日,费占军、新天科技以自有资金增持东港股份,导致费占军、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东港股份的持股比例由4.77%升至5.76%。
详细探究可见,费占军、新天科技在1月22日增持东港股份,在持股比例达5%后继续买入。对此,费占军、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简式权益报告书》中进行解释。
有投行人士分析认为:“投资者未在增持比例达5%时停止交易,并作出相应信息披露,显然已经构成违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杨冬玲表示,费占军及新天科技增持东港股份时,由于只顾及东港股份股价,一时疏忽未顾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且错误理解已经公开披露的部分股份比例可以剔除,导致误操作超比例增持。
“股神”也会失手?
据记者了解,费占军在部分圈子中被称为“股神”,此前涉足多家上市公司。此次增持东港股份的新天科技,系费占军掌控的企业之一,并且费占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举牌东港股份之前,费占军、新天科技均进入东港股份的前十大股东。
此次举牌东港股份,在《简式权益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费占军、新天科技均以集中竞价方式,多次买卖东港股份的股票。费占军及新天科技方面称,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基于对东港股份公开披露信息,以及个人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东港股份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进行。
此次举牌东港股份,费占军、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表示,系看好东港股份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持东港股份,但继续增持不为谋求上市公司实控权。
东港股份的主要业务包括印刷类业务、覆合类业务和技术服务类业务。近年来,东港股份的业绩起伏不定,2022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7.82%,2023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3.34%。
2024年1月4日,东港股份在互动平台称,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近年来,由于市场环境复杂,公司经营面临较大挑战,为克服经营困难积极争取可持续发展的新业务。
或将面临监管处罚
记者注意到,此前也有不少超比例举牌上市公司的案例,并且解释系误操作导致违规。
以国际实业为例,2022年8月2日,北京合易盈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合易盈通”)通过旗下5只基金增持国际实业的股份后,累计持有国际实业的股份比例达5.83%。
从公开信息来看,合易盈通未遵守持股比例达5%时,应在履行公告义务前停止买入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合易盈通解释称,由于管理的产品较多,在2022年8月2日交易过程中沟通不充分、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5%时,未能及时停止交易。
事实上,违规举牌的问题在资本市场并不少见,且大多数事后被监管层采取相关处罚措施。
针对合易盈通违规事项,深交所在2022年8月8日下发监管函,指出其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多项规定。
此外,深交所2021年11月对“香水大王”周信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显示,周信钢此前在交易多家上市公司过程中,均出现“超比例持有相关股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限制转让期内继续买卖该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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