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26日 01: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设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增设ESG管理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第四条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由“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修改为“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其他条款不做修改。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2024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25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公司拟增设ESG管理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并提出建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拟提名第十届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委员如下:

召集人:公司董事长 马文超先生

委 员:公司董事、总经理 钱宇先生

公司董事 郭庆峰先生

二、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职责权限

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主要包括:

(一)拟订公司ESG治理架构方案;

(二)制定公司ESG愿景、战略规划及年度目标;

(三)拟订公司ESG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重大信息披露文件;

(四)制定ESG关键绩效指标,并监测执行情况;

(五)识别公司ESG风险事项,制定重大ESG负面事件应对方案。

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下设ESG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证券部,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25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作修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2日

至2024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2024年2月21日前(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联系人:杨萍、张志勇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设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2024年度

新增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25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概述

为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高精铝材”)2024年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出口押汇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本次中孚高精铝材向中信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新增授信额度,未包含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次授信额度可能存在提供担保的情况,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形式,实际担保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贷款等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中孚高精铝材可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三、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中孚高精铝材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等,认为本次中孚高精铝材2024年度拟向中信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出口押汇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利于优化中孚高精铝材债务结构,不会影响该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中孚高精铝材2024年拟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资料,认为本次中孚高精铝材2024年拟向中信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利于优化中孚高精铝材债务结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目前中孚高精铝材资产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中孚高精铝材2024年拟向中信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优化中孚高精铝材债务结构,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中孚高精铝材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中孚高精铝材2024年拟向中信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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