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3日 03:02 上海证券报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应用于汽车VCU控制器上的新一代汽车电子高端MCU芯片获得批量订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应用于汽车VCU

控制器上的新一代汽车电子高端MCU芯片获得批量订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发挥合作各方在汽车VCU控制器模组技术和产品量产经验优势及在汽车电子芯片如MCU芯片等领域的技术和量产经验优势,共同推进汽车核心芯片国产化应用,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芯科技”)近日与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鼎丰”)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于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的代理商深圳诺信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信微”)与易鼎丰全资子公司天津易鼎丰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鼎丰智控”)签订了50万颗芯片的产品购销合同,其中包含了集成电路芯片CCFC3008PTT64B2、集成电路芯片CCFC3008PTT64B4分别获得25万颗的订单。公司已经就前述订单所涉及的产品通过公司的一级总代理商文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芯科技”)与代理商诺信微签订定向供货合同,公司已经与一级总代理商文芯科技就前述产品签订定向供货协议。

2、重大风险提示: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确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各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汽车电子芯片的订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实现合作各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在VCU控制器、汽车电子MCU芯片等领域开展密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发展,有利于发挥公司与易鼎丰在VCU控制器、汽车电子MCU芯片领域的技术和量产经验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汽车电子高端MCU芯片获得订单对公司当前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有待后续订单的执行来确认,有利于该类产品打开国内外市场,有利于打破国际垄断,促进同类产品的国产替代,对公司未来汽车电子芯片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应用于汽车VCU控制器上的新一代汽车电子高端MCU芯片获得批量订单的基本情况

为发挥合作各方在汽车VCU控制器模组技术和产品量产经验优势及在汽车电子芯片如MCU芯片等领域的技术和量产经验优势,共同推进汽车核心芯片国产化应用,公司近日与易鼎丰基于“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于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的代理商诺信微与易鼎丰全资子公司易鼎丰智控签订了50万颗芯片的产品购销合同,其中包含了集成电路芯片CCFC3008PTT64B2、集成电路芯片CCFC3008PTT64B4分别获得25万颗的订单。公司已经就前述订单所涉及的产品通过公司的一级总代理商文芯科技与代理商诺信微签订定向供货合同,公司已经与一级总代理商文芯科技就前述产品签订定向供货协议。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应用于汽车VCU控制器上的新一代汽车电子高端MCU芯片获得批量订单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订的协议和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1

企业名称: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05KAPA9R

法定代表人:李磊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1日

注册资本:1556.3232万元人民币

住所: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中联产业园智能大厦21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易鼎丰股东情况: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易鼎丰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易鼎丰近三年未与公司发生购销关系,信用良好并能及时支付款项,具备履行订单的能力。

(二)交易对手方2

企业名称:天津易鼎丰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3L9NR8E

法定代表人:赵春明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0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五路10号A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易鼎丰智控股东情况: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易鼎丰智控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易鼎丰智控近三年未与公司发生购销关系,信用良好并能及时支付款项,具备履行订单的能力。

(三)交易对手3

企业名称:文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5EWCT4B

法定代表人:张立新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20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普宣传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文芯科技股东情况: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文芯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文芯科技近三年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信用良好并能及时支付款项,具备履行订单的能力。

(四)交易对手方4

企业名称:深圳诺信微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TJ942

法定代表人:夏正部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3日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西乡大道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C座5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制造。

诺信微股东情况: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诺信微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诺信微近三年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信用良好并能及时支付款项,具备履行订单的能力。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汽车动力领域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

鉴于双方在汽车VCU控制器项目上可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甲方发挥VCU控制器模组技术和产品量产经验优势,乙方发挥在汽车电子芯片如MCU芯片等领域的技术和量产经验优势,双方共同推进汽车核心芯片国产化应用,共同探索和建立长期稳定共赢的商业模式。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合作目标

甲方优先采用乙方的汽车电子芯片,乙方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并提供有竞争力的芯片价格,通过合作,加速在VCU控制器领域打造国内最具竞争力的解决方案。

(三)合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1、乙方提供有竞争力的芯片价格,甲方在下一代VCU产品上全部应用国芯MCU。

2、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完成VCU产品的量产工作,于2024年1月31日前提供已经测试完成的全套MCAL软件,2024年9月之前完成芯片的功能安全认证并提供证书,乙方承诺给与甲方优先技术支撑。

3、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品质符合AEC-Q100质量认证标准规定的各项测试标准,乙方将通过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从而确保最终产品的品质。保证按照甲方的项目时间要求,准时、高质量地完成交付,与甲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交付,否则甲方有权调整或改变向乙方的采购计划(包括甲方通过代理采购)。

4、乙方承诺批量生产过程中向甲方提供产品符合生产、质量、工艺、交期等各项要求和标准,从而确保最终产品的品质,如果在量产阶段出现批量的质量事故,甲方有权调整或改变向乙方的采购计划(包括甲方通过代理采购)。

5、甲方VCU产品能够按书面确定的计划SOP,2024年甲方采购乙方上述MCU 不低于10万颗,在2025年采购乙方上述MCU不低于40万颗。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与代理、代理与乙方签订本条款的采购协议,预付款以双方共同书面签署的订单约定为准。

6、甲方应在其他产品线优先选用乙方产品。

7、乙方在技术支持等配套响应上优先支持甲方,并且在供货上对甲方优先保障。

8、双方同意在上述合作内容中未涉及的其他领域,按照本协议精神全方位展开合作。

(四)合作期限

双方初步约定战略合作期限3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至2027年1月3日。合作期限满后,另行商议。

四、应用于汽车VCU控制器上新一代汽车电子高端MCU芯片获得批量订单的主要内容

(1)文芯科技与国芯科技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

购方单位(甲方):文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供方单位(乙方):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经双方平等协商,购货方愿向供货方订购如下产品

(二)交货方式: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保修及售后服务

产品质量符合原厂技术标准,符合原厂配置,验收合格后1年内免费质保,除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外,终身维护。如无质量问题,售出货物不得退换,也不得拒收货物,否则视为严重违约行为。

乙方提供专用的售后服务热线和电子邮箱地址,对甲方在开发使用过程中的任何疑难问题进行技术支持。如甲方单方面需要上门服务,甲方则需要支付乙方技术人员的相应费用。

(四)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被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文芯科技与诺信微签订的订单的主要内容

供方:文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需方:深圳诺信微科技有限公司

(一)订单内容

(二)付款:每批次提货前付清当批次全部货款,款到发货。

(三)交货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本订单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扫描件、传真、邮件具有法律效力。

(3)诺信微与易鼎丰智控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的主要内容

供方单位:深圳诺信微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单位:天津易鼎丰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供需货物如下:

(二)保证原装正品,进货按有关质量要求验收。非原包全新,全额退款。

(三)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签章之日生效。传真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售后服务:供方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技术支持、问题解决等。我们将及时响应需方的需求,确保产品的正常运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实现合作各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在VCU控制器、汽车电子MCU芯片等领域开展密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发展,有利于发挥公司与易鼎丰在VCU控制器、汽车电子MCU芯片领域的技术和量产经验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汽车电子高端MCU芯片订单的获得对公司当前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有待后续订单的执行来确认,有利于该类产品打开国内外市场,有利于打破国际垄断,促进同类产品的国产替代,对公司未来汽车电子芯片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确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各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应用于汽车VCU控制器上的新一代汽车电子高端MCU芯片获得批量订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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