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06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4-001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88742 债券简称: 21大众01

188985 21 大众 02

115078 23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临2024-002《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2022年10月20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截止2023年12月14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本公司87,976,193股股票已经全部减持完毕。

2023年12月26 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根据《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同意:3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张静女士、赵思渊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6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 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4-002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88742 债券简称: 21大众01

188985 21 大众 02

115078 23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

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以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价不超过5.5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除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5.52元/股(含5.5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40元/股(含5.40元/股)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3、截至2021年3月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87,976,193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1,563,316,364的比例约为5.63%,占公司总股本2,364,122,864股的比例约为3.72%,购买的最高价为4.30元/股,最低价为3.41元/股,回购均价3.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23,064,545.2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4、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5、2021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87,976,193股公司A股股票已于2021年10月20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6、截至2023年12月14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87,976,193股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程序及后续安排

2022年10月20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截止2023年12月14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本公司87,976,193股股票已经全部减持完毕。

2023年12月26 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根据《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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