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2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857号悦江商业中心35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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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艳秋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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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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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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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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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三个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王晓丽律师、褚建兰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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