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证券代码:600420证券简称:国药现代公告编号:2023-107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号),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总发行规模为1,615,940,000.00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6,159,400张。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08,666,189.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9〕1-27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5号),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5,102,78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2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8.8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6,915,363.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9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芷江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威奇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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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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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核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近日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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