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09日 03: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8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王子璇女士、独立董事栾凌先生、刘煜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朱沛如、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钱国来、李张青、总工程师田军发、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历丽、财务总监何莹列席会议,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本次公司制度的制定、修订,董事会审议情况如下: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2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4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6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7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和制度。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董事、总裁周路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姚文英女士(召集人)、独立董事栾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为: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本次授信以“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1-5层做抵押担保;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3,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本次授信以公司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房产做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以上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王子璇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股票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公司所持有的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上述授权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在此期间内,若上述交易标的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处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9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沛如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共计4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9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与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修订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特别决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备案手续。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本次制定、修订的其他相关治理制度明细

本次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明细如下:

上述制度中《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余各制度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制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制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9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故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董事、总裁周路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姚文英女士(召集人)、独立董事栾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9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本次授信以“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1-5层做抵押担保;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3,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本次授信以公司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房产做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以上授信额度为敞口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刚先生、王子璇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王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4,206,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2%;通过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068,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合计控制公司股份114,274,7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59%,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王刚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王刚先生配偶闫敏女士,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未持有公司股份,闫敏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本次授信以“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1-5层做抵押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2、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3,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3、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以公司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房产做抵押担保,并由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4、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本次授信由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此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此次接受关联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累计为48,000万元(不含本次)。本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为: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本次授信以“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1-5层做抵押担保;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3,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本次授信以公司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房产做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以上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共计4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9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及全资子公司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立信息”)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上述两家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

说明:1.上表中极视信息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授信,除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之外,还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已经就该关联交易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上表最近一期所指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极视信息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6L6209

3、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8日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路

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1-21A

7、营业范围: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为准);顶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的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业务代办;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柜台租赁,电脑租赁;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信业务,终端销售及维修。铁塔信息技术开发;铁塔建设、维护、管理;铁塔成套设备租赁;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与租赁;无线覆盖设备租赁;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基站设备的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极视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0、极视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通立信息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5MACKJQ8C0K

3、成立日期:2023年06月13日

4、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赵亮

6、住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东溪街道万古社区5组(自编6-13号)

7、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通立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0、通立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本次授信由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公司及极视信息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公司及极视信息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公司子公司通立信息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公司及通立信息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期限: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3,42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9.43%;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541.13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4%。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及通立信息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及成都通立信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其他

公司将针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9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处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股票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处置持有的参股公司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股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择机以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公司持有的元道通信股票。公司董事会拟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公司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上述授权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在此期间内,若上述交易标的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处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证券市场股价无法预测,本次处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本次交易应在董事会处置资产权限内进行,如若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概况标的资产名称:公司持有的元道通信股票

2019年12月,公司以自有资金1,414.4万元取得元道通信2,176,00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46%。2022年7月8日,元道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1139,证券简称:元道通信),公司持有其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176,000股,占其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79%,限售期为自元道通信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元道通信股票960,200股,占其总股本的0.79%。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元道通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679916292B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区冬融街567号高新人才大厦南塔十楼

法定代表人:李晋

注册资本:12,158.0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9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劳务派遣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住房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销售代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气设备修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元道通信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元道通信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元道通信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4、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元道通信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本次交易方案

1.交易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上述授权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

2.交易数量:960,200股。在此期间内,若元道通信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处置的股票数量相应增加。

3.交易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交易价格:根据交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认。

5.授权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票市场行情择机进行处置,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的选择或确定。

四、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处置股票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或者管理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择机处置持有的元道通信股票,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处置公司持有的元道通信股票的投资收益受处置方式、股票价格、数量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最终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9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其中,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3年12月26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朱沛如

电话:0991-3708335、0991-5300603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2月26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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