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2023年12月0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张杏娟女士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71,5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8%、占公司总股本的5.34%、对应融资余额13,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02,8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4.48%、占公司总股本的7.67%、对应融资余额17,6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本次会议由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1-7已经公司2023年12月0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12月0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12月21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晓岚
联系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邮箱:yasha_002375@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0008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5;
2、投票简称:“亚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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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0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0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3年12月0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1、2、3、4、8、9、11需要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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