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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2月5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据悉,物产中大表示,为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 Social and Governance,以下简称:ESG)工作体系,加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信息披露管理,强化公司ESG自我约束机制,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及生态环境部等相关国家部委关于建立健全ESG体系、规范ESG专项报告编制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公告显示,ESG报告期原则要求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ESG年度报告披露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并对外公告。ESG实践及绩效的披露,分为治理责任(G)、环境风险管理(E)、社会风险管理(S)和价值创造(V)四个方面。
物产中大称,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调整ESG报告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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