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2月4日消息,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通世纪”)于2023年12月4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中,被执行人方炎林因合同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被执行人方炎林需追缴犯罪所得并赔偿宜通世纪,退缴、退赔总额以人民币769,587,200元为限。
执行过程中,已对被执行人方炎林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查封其名下的财产,并冻结其名下宜通世纪股份有限公司的28,269,543股股票。另外,深圳市电广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4,367,892股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被重新查封。
尽管已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但由于被执行人方炎林名下无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决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仍需继续向宜通世纪退赔。目前,该案对宜通世纪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宜通世纪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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