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22日 01: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6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培利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考评奖惩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考评奖惩办法》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考评奖惩办法》(2023年11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制度修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王培利先生、陈俊超先生、张婉女士、王超先生为上述制度修订事项的关联董事,故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2)。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7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适应性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7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婉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王培利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应千伟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 董大勇先生(委员,独立董事)和王培利先生(委员,董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72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8日 (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 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婉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zqb@cdlq.com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总票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7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已将公司总部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变更后,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变更前:

1、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2、邮政编码:610017

3、投资者联系电话:028-85003688

4、联系传真:028-85003588

5、联系电子邮箱:zqb@cdlq.com

变更后:

1、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

2、邮政编码:610017

3、投资者联系电话:028-85003688

4、联系传真:028-85003588

5、联系电子邮箱:zqb@cdlq.com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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