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16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38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方式 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张正展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启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1,600,950股,占总股本的54.79%)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春虎、刘洪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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