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23年11月15日 14:5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意对归属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的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56,263,090股变更为655,793,09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56,263,090元减少至655,793,09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9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15日14:50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汤海川先生

公司董事长朱俊翰先生因出差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汤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213,945,34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2.60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201,453,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9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491,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5%。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611,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1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邀请的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钟祥伟律师、李秉泽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了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3,923,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6%;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9,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32%;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7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3,923,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6%;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9,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32%;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7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钟祥伟律师、李秉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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