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3年11月16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2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1名授予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2022年限制性股票1名授予对象2022年度个人考核不达标、1名授予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上3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4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年9月22日,公司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王红哲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15.06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00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鉴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王绍东因2022年度个人考核不达标、原激励对象孙益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3.17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王红哲离职、2022年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王绍东2022年度个人考核不达标、原激励对象孙益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规定,其3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4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1名中层管理人员,合计拟回购注销其限制性股票2,4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0股。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2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合计拟回购注销其限制性股票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1,030,8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199325),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九洲药业本次回购注销实施之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之法律意见书(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之法律意见书(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3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药业”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讨论并投票表决,同意选举陈锦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陈锦康先生简历

陈锦康: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学本科。曾任职于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曾担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目前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7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三、本次制度同步修订明细

上述制度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其他修订后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4日

至2023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人:林辉潞、王贝贝

联系电话:0576-88706789 传真:0576-88706788

邮箱:603456@jiuzhoupharma.com

(三)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4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花莉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瑞博杭州增资、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四维医药增资,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办理本次增资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花莉蓉女士、花晓慧女士、梅义将先生、林辉潞先生、沙裕杰先生、许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花莉蓉女士、花晓慧女士、许铭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梅义将先生、林辉潞先生、沙裕杰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俞飚先生、李继承先生、蒋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涉及相关人员的变动事宜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花莉蓉: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花莉蓉女士曾担任国家小品种药(短缺药)供应保障联合体会员单位副理事长,现任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台州市进出口企业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先后任职于浙江东大进出口公司、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现担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花晓慧: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九洲药业销售部、产品发展部经理,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并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梅义将: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精细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1998年毕业后加入公司,从事医药研发、市场营销、管理等工作,历任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销售总监、副总裁等职务,现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林辉潞: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现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州市政协委员、台州市工商联执委。曾先后任职本公司项目部、投资证券部。现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沙裕杰: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内控经理、财务副部长,杭州爱科科技有限公司资深高级经理,浙江大华股份有限公司资深高级经理,公司财务副总监等职务,现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许铭: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曾在抗艾滋病、结核和疟疾全球基金、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联合国伊拉克科威特观察团和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等机构任职。现为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全球卫生学系研究员。

俞飚: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所,中国科学院院士。曾担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副所长,现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员、生命有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课题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具有重要生理活性的复杂寡糖、糖缀合物及其它天然产物的化学生物学研究。曾获中科院杰出青年、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等多项荣誉。兼任弈柯莱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继承: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毕业于浙江医科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担任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院长、浙江大学细胞生物学研究所所长、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首任常务副院长和河南大学基础医学院院长。兼任中国精准医学学会(筹)理事长、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转化医学分会会长、广东省转化医学学会理事长、浙江省细胞生物学学会理事长,1999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十一五”和“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课题、973项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系国家规划教材《组织学与胚胎学》第7版-第10版主编。主要研究方向为重大疾病分子标志物研究。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蒋琦: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东北大学,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副所长,浙江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专家,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服务业务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届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第二届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被评为“2015-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2022年获得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称号等。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5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孙蒙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本次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孙蒙生、吴行球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如以上两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监事,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孙蒙生:男,1956年出生,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上海石油化工总厂、比利时BELGIUM MARKETING SERVICE NV公司、东棉上海有限公司、东棉生物农化(上海)有限公司和爱利思达生物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目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行球:男,1984年出生,本科。自2007年宁波理工学院制药工程学毕业加入公司至今,目前担任公司采购部副经理、监事。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6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杭州”)、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医药”)。

● 增资金额: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向瑞博杭州增资、以10,000万元自有资金向四维医药增资,增资后,瑞博杭州、四维医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增资情况

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瑞博杭州增资、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四维医药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瑞博杭州、四维医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1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瑞博杭州增资、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四维医药增资,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办理本次增资的具体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36937593H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乔新路500号和科科技中心2幢2-4层

4、法定代表人:李原强

5、注册资本:91,970,802.92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2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本次增资完成后,瑞博杭州的注册资本由91,970,802.92元增至92,970,802.92元,增资股本溢价49,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瑞博杭州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255303732U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滨海路59号

4、法定代表人:罗晓东

5、注册资本:110,000,000.00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3年3月6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本次增资完成后,四维医药的注册资本由110,000,000.00元增至115,000,000.00元,增资股本溢价95,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四维医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扩大子公司业务发展规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从长远看,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的提升,对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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