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2023年11月15日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景20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60元/股向下修正为23.08元/股,修正后的价格自2023年11月17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景20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103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12楼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卓勇先生、董事黄小芬女士、董事卓军女士、董事刘羽先生、董事邓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亚婷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黄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孙君磊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获得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增进、唐明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景旺电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四、报备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23第009295号)。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105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景20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景20转债”实施修正条款,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修正前转股价格:26.60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23.08元/股
“景20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一、本次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修正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78,000.00万元,期限6年。“景20转债”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景20转债”,债券代码“113602”。
根据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景20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5.2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6.6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1、2021-048、2022-046、2023-055)。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60元/股)的80%(21.28元/股)的情形,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条件。
二、本次向下修正“景20转债”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手续。
(三)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景20转债”转股价格由26.60元/股向下修正为23.08元/股。
三、本次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结果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1.30元/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日均价为23.07元/股。故本次修正后 “景20转债”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23.07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景20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60元/股向下修正为23.08元/股。
调整后的“景20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17日起生效。“景20转债”于2023年11月16日停止转股,2023年11月17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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