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5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高导”)
宁波金田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致远”)
宁波金田诚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诚远”)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龙精工”)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田”)
江苏金田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材”)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田高导、金田致远、金田诚远、金田电材、金田铜管、广东金田、金田新材料、金田有色、杰克龙精工、重庆金田、江苏新材、香港铭泰以及控股子公司兴荣铜业提供最高限额193,536.07万元人民币(其中 300万美元按2023年11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69折算)的担保。
截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为金田高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209.33万元;已为金田致远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已为金田诚远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0.00万元;已为金田电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3,029.00万元;已为金田铜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480.90万元(其中394.59万美元按2023年11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69折算);已为广东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7,687.56万元;已为金田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9,021.57万元;已为金田有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664.54万元;已为杰克龙精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8.75万元;已为重庆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944.00万元;已为江苏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618.09万元(其中4,544.87万美元按2023年11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69折算);已为兴荣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0,728.58万元(其中11,874.87万美元按2023年11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69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90%。本次被担保方金田致远、金田诚远、金田铜管、广东金田、重庆金田、香港铭泰、兴荣铜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高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高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致远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诚远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金田电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37,383万元人民币。
6、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东金田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东金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
8、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公司、金田高导、金田电材、金田铜管、广东金田、金田新材料、金田有色、杰克龙精工、重庆金田、江苏新材及兴荣铜业以资产池内质押资产(含保证金等)为上述主体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80,000万元人民币。
9、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保证书》,为香港铭泰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300万美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290,727.00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高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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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田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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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田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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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田电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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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田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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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东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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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金田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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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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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杰克龙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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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重庆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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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江苏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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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香港铭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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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兴荣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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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高导、金田致远、金田诚远、金田电材、金田铜管、广东金田、金田新材料、金田有色、杰克龙精工、重庆金田、江苏新材、香港铭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荣铜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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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金田高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为金田高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为金田致远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拟为金田诚远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公司拟为金田电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7,383万元人民币的抵押担保。
1、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37,383万元人民币。
2、本次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
3、抵押物:公司部分工业土地及厂房。
(六)公司拟为广东金田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七)公司拟为广东金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八)公司、金田高导、金田电材、金田铜管、广东金田、金田新材料、金田有色、杰克龙精工、重庆金田、江苏新材及兴荣铜业以资产池内质押资产(含保证金等)为上述主体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融资提供担保。
1、本次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1月8日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8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以资产池内质押资产(含保证金等)提供质押担保。
(九)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00万美元的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300万美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金田致远、金田诚远、金田铜管、广东金田、重庆金田、香港铭泰、兴荣铜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该等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0,728.58万元(其中11,874.87万美元按2023年11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69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90%。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
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金田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归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9月8日、2023年10月16日,分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归还至“金田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金田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金田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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