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1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贾凤莲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贾凤莲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11 月 15 日
贾凤莲女士,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4年3月任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技术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任北京市新水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7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方案部工艺工程师、技术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预算及市场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经营管理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凤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900股,持股比例为0.13%。贾凤莲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964,873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慧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安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刘正洪先生、副总经理崔红梅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3-5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张慧春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会议议案1;关联股东贾凤莲女士因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已回避表决议案2;
经核验,无关联股东投票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筱、李卉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2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慧春先生、王同春先生、本杨森(Bernardus Johannes Gerardus Janssen)先生、王助贫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晶先生、陈飞勇先生、胡洪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贾凤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杨向平先生、张英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张慧春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武汉大学(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工学博士。1987年7月至1994年3月历任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水环境室工程师、主任,数学模型室主任;1994年4月至1995年1月任香港龙裕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5年2月至2004年6月历任德和威(DHV)北京代表处副代表、首席代表,2001年1月至2004年6月兼任德和威(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07年9月至2012年11月负责金科有限的战略管理,2012年1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1月起兼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智慧水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聘期五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慧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070,700股,持股比例为25.24%。张慧春先生、李素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为夫妻关系;李素波女士通过 Victorious Joy Water Services Limited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张慧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同春先生,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化学工程系碳素材料专业工学学士,浙江大学高分子物理化学专业理学硕士;IWA(国际水协会)、AWWA(美国水工协会)和中国膜协会(MIAC)会员,中国纳滤联盟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987年7月至1991年8月任教于东北大学化学系;1991年9月至1994年9月担任法国苏伊士(SUEZ)水务集团澳门SAAM化验研究中心水处理及膜滤工艺技术研发工程师;1994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苏伊士中法水务东莞新纪元微膜滤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法水务(澳门)水处理工艺与膜滤技术高级技术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任加拿大泽能环保公司(ZenonEnviromentalInc.)中国首席代表;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任通用电气(GE)水处理及工艺过程处理集团大中华区淡化与水再生利用总监。2007年3月至2014年12月,担任金科有限副总裁;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2016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同春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刘丹枫持有公司股份3,547,800股,持股比例为2.88%。王同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杨森(Bernardus Johannes Gerardus Janssen)先生,1955年3月出生,荷兰国籍;美国迈阿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1月至1989年1月历任荷兰VolkerStevin建筑公司首席预算师/项目工程师、建造项目经理;1989年2月至1990年6月任丹麦Hojgard&Schultz公司合同经理;1990年7月至1992年6月任荷兰DHV集团企业战略部主管;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荷兰DHV集团工程总包及风险部副经理;1997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荷兰DHV集团国际水及环境部经理;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任中国DHV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2月至2007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运营总监,2007年9月至2012年11月担任金科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副总裁。2012年12月至2019年12月兼任ABAPCorporationLimited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清洁水公司(CleanWaterHoldings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洁水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51,700股,持股比例为4.83%,本杨森先生为清洁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杨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助贫女士,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学水工结构专业博士,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首都水环境治理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北京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专业委员会委员。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中交集团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年5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2003年11月至2008年9月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处主任科员;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任北京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副处长;2009年8月至2013年6月任北京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任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兼北京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21年9月任北控水务集团副总裁,2021年10月起至今任北控水务集团高级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助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助贫女士除在北控水务集团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晶先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理工大学(现江苏大学)管理工程硕士。1997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等;2000年5月至2008年1月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香港东英金融集团投资经理,2016年至今任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英奇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河南中鑫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晶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飞勇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日本东京工业大学土木工学专业博士学位。1987年7月至1993年10月任中国长江科学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6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日本株式会社建设技术研究所研究员、主任研究员、技师长;2019年5月至今,担任山东建筑大学资源与环境创新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飞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洪营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日本横滨国立大学物质工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1994年6月至2000年3月任日本丰桥技术科学大学生态工程系助理教授、副教授;2010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2014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2000年4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2023.6至今任清华大学秀钟书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洪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洪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监事会成员简历
贾凤莲女士,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4年3月任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技术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任北京市新水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7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方案部工艺工程师、技术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预算及市场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经营管理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凤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900股,持股比例为0.13%。贾凤莲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向平先生,194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荷兰Delft大学国际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卫生工程专业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7年8月至1985年6月历任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污水处理研究所技术员、副主任;1987年5月至1995年5月历任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筹建处副处长、污水处理厂厂长;1995年6月至1999年4月任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副总工程师;1999年5月至2002年6月任北京排水公司经理;2002年7月至2010年4月任北京排水集团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向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英辉先生,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香港城市大学金融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美国加州州立大学东湾分校工商管理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2020年7月至今,任职于美怡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2018年3月至今,任职于金俊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18年3月至今,任职于利欣水务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担任公司秘书,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保华嘉泰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英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英辉先生除在利欣水务服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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