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3-06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0,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0,0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顺醋业”)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核准情况
2022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新股。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份共计110,000,000股,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110,000,000股,总股本由1,002,956,032股增至1,112,956,032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人对恒顺醋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10,0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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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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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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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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