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11月11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4 点 0分

召开地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7日

至2023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 年11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30 2、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威龙葡萄酒股份公司三楼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璐 电话:0535-3616259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威龙葡萄酒股份公司三楼证券部 (二)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喜”)。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运营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组织了2023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审计服务机构,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设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1101室;

(5)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6)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1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5人;

(7)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604.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348.8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321.9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房地产、汽车制造业;审计收费共计6,854.25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本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会栓

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至 2017年和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志刚

注册会计师,2014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过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工作,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新培

1998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审计复核过多家次上市公司。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及本次审计工作量,经双方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70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年,此期间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意见,公司已就上述保留事项等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运营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组织了2023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审计服务机构,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因此,我们对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一致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执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惟杰先生主持。会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姜常慧先生、张鹏先生,独立董事王新先生、孔祥勇先生、满洪杰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秋红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预计为70万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提议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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