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11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9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充分沟通与论证,同意终止控股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阳刚先生及陶德胜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同意丽珠试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通过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主办券商,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并进入创新层。本次挂牌完成后,丽珠试剂将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未来择机寻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阳刚先生及陶德胜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9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

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试剂”)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分拆上市”),并同意丽珠试剂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以下简称“本次挂牌”)。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丽珠试剂本次挂牌后,将根据未来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择机寻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分拆上市的情况概述

1、分拆上市概述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分拆上市议案。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及2020年10月2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丽珠试剂于2020年11月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理了辅导备案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提交了十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珠试剂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其他申请或备案。

2、终止分拆上市的原因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充分沟通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

3、终止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丽珠试剂分拆上市,对公司及丽珠试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终止分拆上市后,丽珠试剂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未来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择机寻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挂牌的情况概述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前提下,丽珠试剂拟聘任具有相应资质的主办券商,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并进入创新层,未来择机寻求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丽珠试剂本次挂牌不涉及发行股份。

1、丽珠试剂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0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林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488114A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66号1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药品批发;药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珠集团直接持有丽珠试剂39.43%股权,为丽珠试剂的控股股东,丽珠集团实际控制人朱保国先生为丽珠试剂的实际控制人。

(2)股权结构

(3)主要经营情况

丽珠试剂自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诊断试剂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多年深耕发展,已构建了涵盖酶联免疫、胶体金快速检测、化学发光、多重液相芯片技术、核酸检测等在内的多方位技术平台,在呼吸道感染、传染性疾病、药物浓度监测等领域拥有较强市场影响力,部分产品占有率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本次挂牌对公司的影响

丽珠试剂为丽珠集团专注于诊断试剂及设备制造的独立业务运营平台,其业务领域、运营模式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保持较高独立性,丽珠试剂在新三板挂牌后,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本次挂牌不会影响公司对丽珠试剂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挂牌完成后,丽珠试剂将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择机寻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3、本次挂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挂牌及后续择机寻求北交所上市与资本运作的筹划工作,包括与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沟通征询意见,编制本次挂牌方案,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次终止分拆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挂牌需在取得香港联交所关于《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的同意函件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丽珠试剂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能否获得香港联交所、公司股东大会及丽珠试剂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挂牌尚需要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筹备和申请挂牌时间、申请结果亦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公司将根据本次挂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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