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11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柏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000股;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司章程》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1)《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新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中第(7)-(10)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1)-(6)项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相应制度同时废止。修订后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于2023 年11月1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分,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000股;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意见。

3、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1年2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5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24日。

7、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4.86元/股调整为4.46元/股,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

8、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3月10日完成。

9、2021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年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76.028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月4日。

11、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6月22日完成。

12、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

13、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的275,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

14、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

15、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

16、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512股,未能解除限售的42,603股限制性股票将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

17、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1.9287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9月1日完成。

18、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87%,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000,000股后的421,649,5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3年6月15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述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3.86元/股-0.30元/股=3.56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

1、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将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603股进行回购注销。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1.928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在办理中。相关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以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2、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仍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3、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仍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

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30,039,698股,上述6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30,039,698股减至429,973,69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30,039,698元减至429,973,698元。具体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事项,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议案1.00、2.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议案3.00需逐项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3107822

传 真:0592-3130335

联 系 人:朱晓峰

5、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6。

2、投票简称:欣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朝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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