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调整的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调整的公告
2023年11月11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65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其中有关副总经理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因工作调整原因,吴明宏先生、季文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卸任副总经理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任职。吴明宏先生、季文东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总经理提名倪鑫先生、郭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聘任倪鑫先生、郭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倪鑫先生、郭伟先生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自董事会通过后履行相应职责。

倪鑫先生、郭伟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倪鑫先生、郭伟先生简历

倪 鑫,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无缝厂副厂长;包钢钢管公司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工程师;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监事。

郭 伟,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轨梁厂副厂长;包钢设备动力部副部长;包钢股份设备工程部副部长;包钢股份设备工程部部长;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党委委员、书记。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5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7日

至2023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1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4日和2023年11月27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204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何丽 何俊生

联系电话:0472-2669529 2669528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61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3年11月7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刘振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职务,陈云鹏先生、王臣先生、齐宏涛先生、白宝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邢立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上述董事卸任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刘振刚先生、邢立广先生、白宝生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提名张昭先生、王伟平先生、郭文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候选人尚需通过股东大会选举。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陈云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梁志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人选简历附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副总经理调整情况

因工作调整原因,吴明宏先生、季文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总经理提名倪鑫先生、郭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聘任倪鑫先生、郭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董事会秘书调整情况

因工作调整原因,白宝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聘任郭文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待郭文亮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无异议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3.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总经理提名刘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聘任刘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人选简历附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人员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 昭,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股份薄板厂副厂长;包钢股份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技术中心(钢研院)副主任(副院长);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工程师;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包钢股份党委书记。

王伟平,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大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包钢组织部(人事部)干部管理处处长;包钢组织部(人事部) 副部长兼干部管理处处长;包钢供电厂党委书记;包钢纪委(监察部、审计部)派驻纪检监察三组组长、一组组长;包钢(监察部、审计部、巡察办)纪委常委、党委巡察组组长(正处职);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常委,包钢股份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现任包钢股份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首席合规官。

郭文亮,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北方稀土规划发展部部长兼机关党委委员;和发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现任包钢股份证券融资部部长。

二、总经理人选简历

梁志刚,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炼钢厂副厂长;包钢科技部副部长;包钢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薄板厂副厂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党总支书记;包钢生产部(安环部)副部长;包钢炼钢厂厂长;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稀土钢板材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党委书记; 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现任包钢股份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

三、副总经理人选简历

倪 鑫,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无缝厂副厂长;包钢钢管公司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工程师;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监事。

郭 伟,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轨梁厂副厂长;包钢设备动力部副部长;包钢股份设备工程部副部长;包钢股份设备工程部部长;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党委委员、书记。

四、董事会秘书人选简历

郭文亮,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北方稀土规划发展部部长兼机关党委委员;和发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现任包钢股份证券融资部部长。

五、财务总监人选简历

刘 宓,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税政处副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包钢(集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包钢股份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62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参加会议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胡永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提名胡明哲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下简称“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监事候选人尚需通过股东大会选举。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明哲,女,汉族,1971年6月出生。法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包钢办公厅律师事务处副处长、包钢办公厅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部)处长(部长)、包钢法律事务部(律师事务部)副部长、包钢法律事务部(律师事务部)部长、包钢(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6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刘振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陈云鹏先生、王臣先生、齐宏涛先生、白宝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邢立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上述董事卸任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刘振刚先生、邢立广先生、白宝生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提名张昭先生、王伟平先生、郭文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下简称“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张昭先生、王伟平先生、郭文亮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振刚先生、陈云鹏先生、邢立广先生、王臣先生、齐宏涛先生、白宝生先生卸任公司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任职。他们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 昭,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股份薄板厂副厂长;包钢股份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技术中心(钢研院)副主任(副院长);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工程师;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包钢股份党委书记。

王伟平,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大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包钢组织部(人事部)干部管理处处长;包钢组织部(人事部) 副部长兼干部管理处处长;包钢供电厂党委书记;包钢纪委(监察部、审计部)派驻纪检监察三组组长、一组组长;包钢(监察部、审计部、巡察办)纪委常委、党委巡察组组长(正处职);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常委,包钢股份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现任包钢股份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首席合规官。

郭文亮,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北方稀土规划发展部部长兼机关党委委员;和发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现任包钢股份证券融资部部长。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6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工作调整原因,陈云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梁志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梁志刚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梁志刚先生自董事会通过后履行总经理职责。

陈云鹏先生卸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任职。陈云鹏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陈云鹏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梁志刚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梁 志 刚 先 生 简 历

梁志刚,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炼钢厂副厂长;包钢科技部副部长;包钢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薄板厂副厂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党总支书记;包钢生产部(安环部)副部长;包钢炼钢厂厂长;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稀土钢板材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党委书记; 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现任包钢股份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66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其中有关董事会秘书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因工作调整原因,白宝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卸任后继续在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任职。董事会聘任郭文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郭文亮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其正在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无异议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郭文亮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自董事会通过后履行相应职责。

郭文亮先生简历附后。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722

电话:0472-2669515

传真:0472-2669528

电子邮箱:gl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郭 文 亮 先 生 简 历

郭文亮,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北方稀土规划发展部部长兼机关党委委员;和发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现任包钢股份证券融资部部长。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6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其中有关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总经理提名刘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聘任刘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刘宓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自董事会通过后履行相应职责。

刘宓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刘 宓 女 士 简 历

刘 宓,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税政处副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包钢(集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包钢股份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68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胡永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提名胡明哲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下简称“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未发现胡明哲女士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胡永承先生卸任公司监事职务后将在包钢集团任职,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胡永承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监事会对胡永承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明哲,女,汉族,1971年6月出生。法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包钢办公厅律师事务处副处长、包钢办公厅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部)处长(部长)、包钢法律事务部(律师事务部)副部长、包钢法律事务部(律师事务部)部长、包钢(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7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1月10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17,497.15万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1万股,持股总数量2,508,279.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4%。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673,025.26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26.8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包钢集团目前暂无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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