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10: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2、公司负责人余昱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丽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调整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从2022年度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利润表

单位:元

2、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昱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丽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昱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丽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控股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提名余昱暄先生、曾文章先生、陈嘉兴先生、柯永昌先生、廖植生先生以及公司第二大股东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提名吴宽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周波女士、周志华先生、魏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任职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内容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关联董事曾文章先生回避表决,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专门委员会决议

5、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余昱暄:男,中国台湾省籍,1959 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台湾复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董事、协理等职。现任汉钟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董事,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

余昱暄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持有公司股份491,579股,持股比例为0.09%,为公司控股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董事及法人代表,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曾文章:男,中国台湾省籍,1959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台湾复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汉钟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董事、总经理,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曾文章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持有公司股份221,825股,持股比例为0.04%,为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汉钟投控总经理及董事,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陈嘉兴:男,中国台湾省籍,1956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台湾复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现任汉钟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董事,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常务董事,本公司董事。

陈嘉兴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持有公司股份210,000股,持股比例为0.04%,为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汉钟投控董事,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柯永昌 :男,中国台湾省籍,1958年出生,专科学历。历任台湾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课课长,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研发部副理、生产部经理、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柯永昌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持有公司股份127,125股,持股比例为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廖植生:男,中国台湾籍,1973年出生,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研究所。历任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资管专员、生管专员及课长、营业部经理、研发部经理、协理、副总等职。现任汉钟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董事,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董事,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廖植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哲男先生为父子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汉钟投控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吴宽裕:男,中国台湾省籍 ,1956 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谊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全兴国际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顾问,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

吴宽裕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持股比例为0.00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执行董事,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周波:女,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起就职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先后任职助理教授、副教授、院长助理、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金枫酒业(600616)、新相微(688593)、中欣晶圆(拟上市)、荣亿精密(873223)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周志华:男,中国籍,1981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和君商学院毕业,德国马普研究院访问学者。现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兼职导师,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投融资专家,具有18年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目前专注于企业合规与纠纷解决、企业(高管)经济犯罪辩护等,2016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20年9月开始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魏春燕:女, 1987年出生,中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 2016年至2022年,任职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22 年至今,任职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导师。

魏春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俞江华先生、唐舜铃女士、黄明君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江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提名余斌先生以及公司第二大股东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提名王桂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候选人中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的情形,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余斌:男,中国籍,1987年出生,中专学历。2006年3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组长、课长、副理等职务。

余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王桂荣:男,中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18年7月,先后担任上海巨霸机电,上海斯可络,汉纬尔,苏州牧风技术主管;2018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空压机组主任工程师兼技术课课长职务。

王桂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增加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本次预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曾文章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及子公司向浙江科恩特采购电机及零部件,原预计2023年度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现增加至人民币30,000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汉力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原预计2023年额度为人民币180万元,现增加至人民币200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东元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原预计2023年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现增加至人民币1,200万元。

(4)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西东成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原预计2023年额度为人民币300万元,现增加至人民币400万元。

(5)公司及子公司向杭州汉创销售真空泵及零部件,原预计2023年额度为人民币300万元,现增加至人民币400万元。

3、增加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科恩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科恩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曾文章

注册地址:嘉善县姚庄镇宝群路41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动机、微电机、电机配件的制造,自产产品的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8,086.4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419.47万元;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1,723.2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219.32万元。

2、关联关系

浙江科恩特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曾文章先生在浙江科恩特担任董事长,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台湾汉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汉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11,000万

法定代表人:郭启荣

注册地址:台湾省新北市汐止区茄安路176号

企业类型:股份制企业

关联关系:台湾汉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在台湾投资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曾文章先生担任台湾汉力董事,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新台币50,186.38万元,净资产为新台币16,968.81万元;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新台币12,731.27万元,净利润为新台币1,143.29万元。

2、关联关系

台湾汉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在台湾投资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曾文章先生担任台湾汉力董事,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台湾东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30,305,5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邱纯枝

注册地址:台湾省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156-2号

企业类型: 股份制企业

关联关系:台湾东元为青岛世纪东元投资方母公司,青岛世纪东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

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新台币13,155,945.50万元,净资产为新台币8,821,757.30万元;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新台币2,996,424.50万元,净利润为新台币375,679.30万元。

2、关联关系

台湾东元为青岛世纪东元投资方母公司,青岛世纪东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江西东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东成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48.2614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陈启忠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东元路16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中央冷水机、工商用空调及空调设备配件、空气压缩机;中央冷水机、离心式冷水机组、家用空调、工商用空调及空调设备配件、空气压缩机、冷媒压缩机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人民币5,970.3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77.50万元;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047.7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7.40万元。

2、关联关系

江西东成为青岛世纪东元投资方控制的企业,青岛世纪东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杭州汉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汉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严绍军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顺达路500号1幢2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人民币717.3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2.64万元;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2.8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9.11万元。

2、关联关系

杭州汉创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副总经理游百乐先生在杭州汉创任副董事长,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杭州汉创控股股东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浙江科恩特采购电机及零部件。

2、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汉力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

3、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东元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

4、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西东成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

5、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杭州汉创销售真空泵及零部件。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能充分保证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在同类产品销售和采购中均占比重都较小,对公司当期及日后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

2、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4、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我们认为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并经我们独立董事充分商讨后,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3年11月21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至2023年1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1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提案编码

(二)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上述议案中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

3、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4、5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5、根据相关要求,上述提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6、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9:00一11:30、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公司证券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21-57350280转1005或1131

传真:021-57351127

邮编:201501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8

2、投票简称:汉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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