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年10月28日 10: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中兴财光华2022年底有合伙人156人,截至2022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12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2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2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3099人。

2022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7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173.0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侯胜利,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4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5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逯文君,2006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5家。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丽,2013 年11月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综合考虑实际审计工作投入时间与人员等因素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查阅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意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华网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披露情况: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2023年11月6日15:00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周一)开会前半个小时。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阮旭里

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联系传真:(0755)83521727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04”,投票简称为“国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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