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11: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二)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三)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博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博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3-033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企业微信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总部10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张军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张军、王涛、周清杰以现场方式出席,李杨、王辉、李秉祥、郭建恒以通讯方式出席,实际表决票7票。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75万元(不含税),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

我们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7日14:50在公司总部10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3-034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企业微信及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总部10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岩科主持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王岩科、史华松以通讯方式参会,李曲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实际表决票3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通过审阅《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3-035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7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8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索保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广济药业、黄石东贝、启迪环境、洛玻股份、诚益通联特科技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启迪环境、湾流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广济药业、黄石东贝、启迪环境、洛玻股份、天风证券人福医药、联特科技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主要根据大信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确定。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与大信协商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25万元。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2年度,立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立信、大信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2023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选聘方案、结果进行了审查、监督,先后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会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年报等审计工作的资质,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我们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 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3-037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2023年11月1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3日,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已经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长航凤凰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凤凰航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4、本次审议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的,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00至14:5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

邮政编码:430021

联系电话:027-82763901

联系人:程志胜

六、备查文件

1.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0”,投票简称为“凤航投票”。

2.议案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议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2023年 月 日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空格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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