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11: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逯玉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3]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或“本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6号规定,对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应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①合并财务报表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3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11月29日、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公司办公楼4楼)

4、联系方式:

电话:0937-6719910 传真:0937-6715710

邮编:7351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3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2022年修订)相关要求,公司将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3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翔能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宏翔能源公司在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钢财务公司”)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向宏翔能源公司提供过任何类型的担保业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宏翔能源公司以其同等金额的自有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宏翔能源公司切分授信额度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关于宏翔能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从财务公司申请的28亿元授信额度切分6亿元提供给宏翔能源公司使用,同意宏翔能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期限三年;同时,由公司为宏翔能源公司的上述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宏翔能源公司以其同等金额的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住 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田建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仅限不落地经营);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1.93亿元;负债总额30.46亿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无其他影响宏翔能源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宏翔能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统筹考虑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由公司为其在酒钢财务公司的6亿元综合授信和在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被担保人宏翔能源公司以其同等金额的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宏翔能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同意将公司从财务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切分6亿元给宏翔能源公司使用,并对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同意宏翔能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金额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并对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被担保人宏翔能源公司以其同等金额的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被担保人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相同金额的反担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公司担保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此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宏翔能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除因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而为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外,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为2.42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3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启动炼轧厂工艺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启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宏翔能源公司切分授信额度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宏翔能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和郑跃强先生回避,议案由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23-035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调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2023年10月27日,公司以现场方式组织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和郑跃强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关联方采购: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221,598.03万元,1-9月实际发生金额为1,062,455.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关联方销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75,991.35万元,1-9月实际发生金额为 455,961.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对前三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对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全年额度调整如下:

二、此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按照平等互利、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3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炼轧厂工艺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 项目核定投资额:500,000.00万元

● 此次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炼轧厂工艺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1.项目类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项目

2.项目工期:炼钢连铸工程绝对工期26个月,4200mm宽厚板工程绝对工期28个月。炼钢连铸工程于2025年6月前建成投产,4200mm宽厚板工程于2025年10月前建成投产。

3.项目投资核定:500,000.00万元

4.项目投资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主要审议程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合规性审核,该项目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十四次党委会讨论研究通过、2022年第三十二期总经理办公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启动实施炼轧厂工艺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等有关要求,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发展需要,可提升工艺装备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按照一次设计、分期实施原则,分为一期和二期工程,具体如下:

一期工程:按照项目启动时序划分,优先启动实施炼钢连铸、4200mm宽厚板生产线(含屋顶光伏)及配套公辅设施,核定静态投资440,000万元。

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建设基础上,择机启动双高棒生产线工程,核定静态投资60,000万元。在运输部车辆库区域建设一条双高棒生产线;建设相应的厂房、供配电、信息化、动力能源、安全、环保及消防等相关内部公辅设施等。

四、项目建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启动实施,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及“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对公司生产经营不造成较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酒钢宏兴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3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参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聘任情况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同意聘任杜昕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兼)。经总经理杜昕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高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贾庆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上述人员。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聘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聘任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杜昕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兼)、高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贾庆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其他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杜 昕: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碳钢薄板厂厂长、钢铁研究院碳钢板带研究所所长、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嘉利华公司及合肥嘉利诚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钢铁研究院(氢冶金研究院)院长、炼轧厂工艺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部经理。现聘为公司总工程师(兼)。

高 欣:198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算财务部资金总监、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聘为公司财务总监。

贾庆贤: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生产调度处处长、生产技术部总经理等职务。现聘为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3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月强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此次根据业务量变动,适度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此次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符合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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