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15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被告多巴新城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乾景园林支付工程结算款109,880,756.50元;
●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工程累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2,240,683.83元。目前案件一审判决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园林”或“公司”)就与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巴新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
二、诉讼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青01民初195号。现将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告乾景园林、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华建设”)与被告多巴新城签订的《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施工合同》无效;
(二)被告多巴新城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乾景园林支付工程结算款109,880,756.50元;
(三)被告多巴新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泛华建设支付工程设计费4,114,800元;
(四)驳回乾景园林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泛华建设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乾景园林交纳的案件受理费684,007.78元,由原告乾景园林负担102,601.17元,多巴新城负担581,406.6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多巴新城负担。泛华建设交纳的案件受理费42,495元,泛华建设负担3,399.60元,多巴新城负担39,095.40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工程累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2,240,683.83元。鉴于目前案件一审判决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依法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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