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10: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郦振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795,344.66元。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郦振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3-036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毛海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发放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王云琪已退休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对公司改革发展履职尽责,公司参照行业及地区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自2023年5月起按照5000元/月为其发放董事津贴。该津贴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云琪先生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经达成。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海波先生、吴刚先生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2时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3-037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守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经达成。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3-039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3-040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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