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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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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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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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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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SEMI发布报告指出,全球半导体景气已在今年第二季度落底,但库存去化过程比预期慢,终端市场复苏缓慢,未来,半导体封测行业的需求复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虽同比增加31.36%,但由于公司产能利用率仍然不足、封测价格下滑等原因,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若未来半导体行业持续低迷,公司可能将持续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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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梁大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佳贤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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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梁大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佳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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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梁大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佳贤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确认租赁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相应调整本期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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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日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二十八号一一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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