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10: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8月18日上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淦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子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子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邹淦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子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子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2023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及总金额

公司2023年1-9月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121.17万元,具体如下表: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结合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信用损失准备。除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算,预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2,769.46万元;预计计提固定资产和存货减值损失2,351.7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121.17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减少公司202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4.22万元,减少202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4,354.22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会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3年09月30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资产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惠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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