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10: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3 证券简称:航天动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安敏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会计指标变动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本公司及子公司披露当日近12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并在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累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诉讼案件进一步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与嫩江水电公司红石砬项目诉讼进展

公司子公司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水力公司”)与嫩江德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嫩江水电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8月1日江苏水力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法院传票,嫩江水电公司起诉,请求江苏水力公司交付货物并支付安装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合计3686.98万元,法院开庭审理。审理中原告嫩江水电公司诉讼请求变更为仅要求给付违约金2627.90万元。2023年4月3日江苏水力公司收到一审判决: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文书,判决江苏水力公司支付929.26万元违约损失。案件受理费原告承担9.63万元,被告江苏水力公司承担7.68万元。江苏水力公司于2023年4月提起上诉。

报告期内,江苏水力公司收到二审判决: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文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7.68万元由江苏水力公司承担。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依据法院判决结果,公司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期确认诉讼损失729.26万元,具体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针对上述案件,公司正积极向第三方追偿,努力将公司损失降到最低,具体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与天创公司消防工程项目诉讼进展

公司与陕西中建天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天创重庆分公司”)2017年 10月签订《鲁能泰山7号FI19-4、F123-1地块二期消防工程安装合作协议》,双方就项目剩余工程款支付发生争议。2022年1月公司收到重庆市渝北区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天创重庆分公司因公司未支付剩余工程款项起诉公司、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公司”),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质保金622.43万元、承担相应利息损失、诉讼费等;判令鲁能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经审理,2022年9月公司收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需向原告支付234.20万元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被告鲁能公司在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原告承担2.98万元,公司承担2.55万。2022年10月公司、鲁能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7日开庭审理。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公司承担1.35万元,鲁能公司承担1.35万元,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报告期内,2023年9月,各方已按终审判决执行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敏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朱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敏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敏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43股票简称:航天动力 编号:临2023-026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话、短信形式发出;会议资料于2023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朱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列入会议议程的全部议案,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制度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临2023-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1月24日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 2023-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航天动力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3 证券简称:航天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3-028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8号航天动力公司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4日

至2023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该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材料及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持本人股东代码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他人参加,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代码证进行会议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会议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传真请注明“航天动力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2日、11月23日

(三)会议登记地点: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路78号

邮编:710077

联系人:张秋月 张梦捷

联系电话:029-81881823

传真号码:029-81881812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10-28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航天动力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3 股票简称:航天动力 编号:临2023-027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22年度完成11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83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63人。

中兴华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 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中兴华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兴华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组主要成员张文雪、李旭、武晓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注册会计师,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5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获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8年,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针对独立性要求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制定有关独立性的政策和程序,建立了必要的监督及惩戒机制以促使有关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循。

4.审计收费。

中兴华的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人民币80万元。拟续聘中兴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中兴华能够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审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进行了必要核查,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鉴于以往年度中兴华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中兴华能够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审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航天动力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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