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8日 10:3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根据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前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共计转增20,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0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于报告期内完成。为保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已将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变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进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豪 会计机构负责人:萧静霞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梁进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豪 会计机构负责人:萧静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进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豪 会计机构负责人:萧静霞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51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种类以远期外汇、货币交换、利率交换等配合营运需求所作之交易为主。

● 投资金额:此次开展的金融衍生性商品投资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量、作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规避和防范公司因业务所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或利率等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性商品投资业务,从而有效避免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性商品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性商品主要以远期外汇、货币交换、利率交换等配合营运需求所作之交易为主。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金融衍生性商品投资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策略

(一)信用风险: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无法偿付交易款项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风险管理策略:公司交易对象限与公司有往来之银行或国际知名之金融机构,并能提供专业信息者为原则,否则应签请财务最高决策主管及总经理同意。

(二)巿场风险: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金融衍生性商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风险管理策略:公司对金融衍生性商品,因利率、汇率变化或其他因素所造成巿价变动之避险性交易为主,并应随时加以控管。

(三)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性商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性商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风险管理策略:为确保流动性,交易前应与资金人员确认交易额度不会造成流动性不足之现象。

(四)现金流量: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风险管理策略:公司应维持足够之速动资产及融资额度以应交割资金之需求。

(五)作业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性商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风险管理策略:公司明定授权额度及作业流程以避免作业上的风险。

(六)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风险管理策略:公司和交易对手所签署的文件,其涉及法律事项者,必须经过法务单位或法律顾问的核阅才能正式签署,以避免法律上的风险。

四、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性商品投资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业务所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或利率等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性商品投资业务符合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性商品投资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确定和计量,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性商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性商品投资业务以远期外汇、货币交换、利率交换等配合营运需求所作之交易为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本次审议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49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梁进利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预计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超过正常授信3个月仍未回收之应收账款不属于资金贷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追认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间担保明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50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雅萍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52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自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晖集成”)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9,652,839.66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347,160.34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9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4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504,551,886.8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85,347,160.34元差异19,204,726.46元,原因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41,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11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前次授权期间内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均已全部收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逾期情况。截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6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晖集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53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晖集成”)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10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5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965.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34.72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40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为通过购置办公室的方式投资建设,公司前期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多方寻找适合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开展、价格合理的场所,尚有部分区域未找到合适场地。考虑到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的重要性以及办公场所的稳定性,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费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10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晖集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圣晖集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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