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年10月28日 10:30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2023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显示”)、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为赣州电子、南昌显示、南昌精密、香港同兴达、展宏新材、TXD(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17亿元的履约担保;两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

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03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南洋商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智能提供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担保。

公司向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三利谱”)签署了《担保函》,为子公司展宏新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履约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董事会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邓新强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999号技术协同创新园1-7#楼研发楼12层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显示器件、光电子器件和组件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显示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109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截止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均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76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6.04%。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即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50,532.22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56.65%。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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