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珍贵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珍贵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总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分期分批办理,每笔业务金额、期限等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为准。由公司为子公司的还款义务及/或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并通过债务加入与上述三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向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具体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怡亚通大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加广西怡亚通大泽自然人股东聂峰辉为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五家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和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授信及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的质押等)、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付款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付款保函,用于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与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为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州云启怡亚通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广州云启怡亚通控股股东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51%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20万元),公司作为广州云启怡亚通的第二大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49%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总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分期分批办理,每笔业务金额、期限等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为准。由公司为子公司的还款义务及/或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并通过债务加入与上述三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向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具体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州云启怡亚通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广州云启怡亚通控股股东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51%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20万元),公司作为广州云启怡亚通的第二大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49%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总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分期分批办理,每笔业务金额、期限等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为准。由公司为子公司的还款义务及/或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并通过债务加入与上述三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向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具体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怡亚通大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加广西怡亚通大泽自然人股东聂峰辉为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五家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和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授信及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的质押等)、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付款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付款保函,用于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与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为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州云启怡亚通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广州云启怡亚通控股股东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51%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20万元),公司作为广州云启怡亚通的第二大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49%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相关财务数据。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29,5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38,356.6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3,922.85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236.7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5,147.2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8,546.92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65,208.21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18.5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总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分期分批办理,每笔业务金额、期限等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为准。由公司为子公司的还款义务及/或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并通过债务加入与上述三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向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具体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2、高新投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高新投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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