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7日 04: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玲玲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玲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玲玲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760股

● 归属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11,76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前):《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3,237,028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1,851,400股的2.0000%。其中,首次授予3,210,5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1,851,400股的1.9836%,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99.1805%;预留26,528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1,851,400股的0.016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0.8195%。

3、授予价格(调整前):10.00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48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2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与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3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剔除公司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实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四)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注1: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9.89元/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9.89元/股调整为6.94元/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及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注2: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6.94元/股调整为4.71元/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归属数量为11,76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1年10月15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10月15日至 2024年10月14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共计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60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名,其中2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2人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合计可归属11,760股限制性股票,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期可归属数量为11,760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0月15日

2、归属人数:2人

3、归属数量:11,760股

4、授予价格(调整后):4.71元/股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1,76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00至11:00

(二) 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应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高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辛玉晶

联系电话:0532-87903188-7013

电子邮箱:zq@gaoce.cc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邮政编码:266114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3年10月16日和2023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归属数量为11,76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上述事宜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张秀涛先生、李学于先生及王目亚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目前经营盈利状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3年10月16日和2023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期可归属数量为11,76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3年9月30日,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9,123,038.26元(未经审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为了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39,075,8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9,075,856.00元(含税)。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2,698,274.12元(未经审计)的比例为28.91%。

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9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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