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7日 04: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赵国昂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林琳女士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文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本公司需要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对于公司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30%且变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说明: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为8,963.88万元,比年初数24,988.90万元减少64.13%,主要原因是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2、存货期末数为842.39万元,比年初数227.84万元增加269.73%,主要原因是库存商品增加的影响;

3、合同资产期末数为67,977.91万元,比年初数42,388.65万元增加60.37%,主要原因是目前整体工程施工进度快于整体结算进度的影响;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数为0,比年初数减少407.31万元,主要是持有的国债投资到期资金收回;

5、在建工程期末数为7,711.75万元,比年初数4,832.36万元增加59.59%,主要是自建办公楼成本投入增加;

6、使用权资产期末数为4,141.39万元,比年初数3,180.58万元增加30.21%,主要是新增办公楼租赁导致;

7、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数为0,比年初数减少282.40万元,主要是因为远期结售汇合约完成交割;

8、应付票据期末数为0,比年初数减少2,259.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完成了票据支付义务;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30,840.63万元,较年初数19,850.79万元增加55.36%,主要是公司计提的职工薪酬;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2,101.11万元,较年初数1037.52万元增加102.51%,主要原因是预期一年内需要支付的租赁款增加;

11、预计负债期末数为709.33万元,较年初数1,050.10万元减少32.45%,主要原因是部分诉讼及项目风险已解除;

12、资本公积期末数53,210.98万元,较年初数14,265.63万元增加273%,主要是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募资款增加的溢价导致;

13、销售费用本期数2,228.52万元,较上年同期689.87万元增长223.04%,主要是公司强化销售职能,加大了市场开拓投入力度;

14、财务费用本期数-2,918.97万元,较上年同期-5475.26万元增加46.69%,主要是受汇兑损益变动影响;

15、投资收益本期数-631.12万元,较上年同期34.56万元减少1,926.27%,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合约交割形成的损益影响;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550.17万元,较上年同期-351.89万元增加256.35%,主要是持有股票的价格相比同期上涨的影响导致;

1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1,190.73万元,较上年同期-248.11万元减少579.93%,主要是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催款力度,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减少的影响;

1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1,148.72万元,较上年同期-1,964.97万元减少158.46%,主要是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结算力度,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减少的影响;

19、营业外支出本期数66.12万元,较上年同期1,482.76万元减少95.54%,主要是截止本期末暂不存在未决诉讼预计损失的计提事项;

20、所得税费用本期数3,403.27万元,较上年同期2,133.50万元增长59.52%,主要因为业绩增长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8,590.27万元,较上年同期58,534.59万元减少85.32%,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导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8,875.66万元,较上年同期-4,738.46万元减少87.31%,主要是构建长期资产资金投入增加导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31,903.39万元,较上年同期-8,049.14万元增加496.36%,主要原因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2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31,630.90万元,较上年同期48,407.89万元减少34.66%,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期减少导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86,1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2,768,593.51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259,447.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09,146.18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1B0485)。

(二)2023年1-9月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国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赵国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7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7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4,909.03万元。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7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1-9月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中,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坏账损失2,489.81万元,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超过公司净利润10%。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转回减值准备2,489.81万元,增加利润总额2,489.81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一)应收票据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公司历史上未出现过因银行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的情况,预期信用损失可视为接近于零,所以未计提减值准备。商业承兑汇票以概率加权平均为基础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2023年第三季度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未发生变化。

(二)应收账款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工程承包、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准备矩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第三季度转回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108.92万元。

(三)其他应收款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代垫款、应收备用金、应收其他款项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第三季度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87.72万元。

(四)合同资产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工程承包服务相关的合同资产和工程质保金相关合同资产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准备矩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第三季度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293.17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7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86,1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2,768,593.51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259,447.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09,146.18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1B048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进行现金管理的原因

公司目前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需要逐步进行投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中国海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7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4,909.03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86,1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2,768,593.51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259,447.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09,146.18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1B048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833.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8月8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754,716.9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拟对以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4,909.03万元。同时,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进行鉴证出具了《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C018258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中国海诚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C018258号)。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7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86,1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2,768,593.51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259,447.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09,146.18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1B0485)。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中国海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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