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磁共振引导放射治疗设备供应商Viewray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已经向美国特拉华州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自愿进入美国破产法第11章之破产重整程序,该事项可能对公司销售Viewray磁共振引导直线加速器,并在未来持续、稳定地获得原厂维保带来不利影响。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由于Viewray公司的所有破产相关程序尚未全部完成,基于谨慎性原则,将预付货款全额计提减值损失;同时提示,该事项可能对公司存货余额中占比较高的Viewray磁共振引导直线加速器的销售带来一些不确定因素。为减少上述不确定因素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成立了由法务、工程师、销售等内部职能部门与外部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并前瞻性制定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针对设备装机及后续维保服务,人员方面公司已拥有十余名经过原厂培训、具有Viewray磁共振引导直线加速器装机和维修实务经验的工程师团队;零配件方面除公司自备库存以外,Viewray公司亦提供了后续购买渠道,公司已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在存货销售方面,与数个意向客户的谈判正常进行中。公司将会持续密切跟踪,并遵循审慎性原则适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琼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晨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琼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琼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晨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2023-033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56号光启大楼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56号光启大楼21楼公司董秘办
(四)登记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烨
联系电话:021-60378999
传真:021-60378951
电子邮箱:ir_cowealth@cowealth.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56号光启大楼21楼
(二)与会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2023-034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在上海市虹漕路456号光启大楼20楼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晏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预期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作出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 报备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虹漕路456号光启大楼20楼公司董事会议室/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76号23楼以现场与视讯相结合并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3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 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2023-035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富中国”)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近日,公司收到毕马威华振出具的《关于变更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徐侃瓴,原指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侃瓴和李艳艳,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黎志贤。现因工作调整,毕马威华振指派徐海峰接替黎志贤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合富中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核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核项目合伙人为徐侃瓴,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侃瓴和李艳艳,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徐海峰。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合富中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变更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徐海峰先生,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峰先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峰先生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
● 额度期限:自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上半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及根据全球经济形势变动,公司需要有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垂直或水平并购、新产品研发等增强未来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及保理等有关业务,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范围,调整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公司在安排综合授信额度计划时,按照最大限度争取、适当宽松的原则积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授信资源,但在具体使用时将在考虑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按照满足公司需要且对公司最为有利的条件来操作。
申请授信和办理贷款融资等业务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根据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放肿高新仪器引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由“办公经营场所的租赁与装修”变更为“办公经营场所的购买、租赁、装修和升级”。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4号)核准,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51.32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960,3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7,269,314.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690,993.4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2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056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银行虹桥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表格中的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不包含利息收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460,804.90元。
(二)募集资金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中“信息化升级和医管交流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益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信息”),上述变更总体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富中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放肿高新仪器引进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前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新建成都、西安、厦门、武汉、沈阳五个营销网点,并对现有上海、台湾、北京、广州、济南5个网点进行升级,形成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提升核心销售市场的技术服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场所的租赁与装修、设备及软件的购置与安装、销售人员的招聘与培训。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办公经营场所的租赁与装修;(2)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软件工具;(3)销售人员的招聘。
项目总投资为28,043.16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4,150.0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277.830907万元。
(二)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保证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思路和实施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后,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使用效率,在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原计划主要建设内容中的“办公经营场所的租赁与装修”变更为“办公经营场所的购买、租赁、装修和升级”。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房产中,上海网点的房产为位于漕河泾开发区光启园内的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001号7幢1层、钦州北路1001号12幢1801室(以下合称为“标的物业”)。标的物业的土地用途为工业,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厂房,建筑面积总计为2,682.4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双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其中钦州北路1001号7幢1层建筑面积为1,178.76平方米,钦州北路1001号12幢1801室建筑面积为1,503.69平方米,交易总价以双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其他网点以 实际购买情况为准,包含在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范围中。为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购买房产等各项交易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具体事宜均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上海网点主要用于建设物流中心、赋能服务研发中心以及现有办公场所的升级。物流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整合并扩展华东区域的仓储及运输功能,将原上海及长三角区域内的第三方仓储统一整合进入上海总仓,上海总仓拥有完备的冷链运输资源,固定的货运班列,可以安全准时、精准温控将货物送达客户处,提高操作质量和客户收货时效性,提升客户体验;(2)计划借助智能仓储机器人AGV系统、UDI条码管理系统等实现无纸化、智能化,提升仓库整体的操作效率,使用机器和系统驱 动推进业务操作流程,严格执行药监法规和公司质量规定,升级打造集信息化、智能化、绿色低碳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仓储中心。赋能服务研发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司通过两岸交流平台、国际合作平台引入各项赋能服务项目,并针对可行性进行研发扩展。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及市场行业环境的发展,公司扩展物流仓储运输规模并开拓针对客户提供各项赋能服务的研发需求都在持续增长。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房产能够有效满足公司扩展物流仓储运输规模及扩张研发规模后的场地使用,且可为持续的人才引进预留充足的研发和办公空间。此项目与公司的发展理念相结合,助力公司进一步拓展现有成熟巨大的体外诊断试剂及医用耗材产品市场。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是从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出发,由公司购买并装修办公场地供该募投项目使用,将更好地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为该项目营销网络建设提供长期保障,保持经营的连续性,提高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是结合公司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最终用途以及目的均未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与原项目相比没有变化,不会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完成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预期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作出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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