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刘路坷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敏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莹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夯基础、强管理、提质效”的工作重点,全力以赴夯实矿山资源保障能力,聚焦冶炼精益生产指标提升,着力强化精细化管理和精益生产,积极组织做好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生产经营计划有序推进。2023年前三季度生产有色金属26.48万吨,其中,产品锡5.90万吨、产品铜9.97万吨、锌锭8.26万吨、铸造用锌合金折锌2.11万吨、铟锭66吨。
2023年前三季度,受锡、锌等主要产品金属市场价格同比不同程度下滑(2023年1-9月SHFE锡期货主力合约均价213,980元/吨,去年同期为245,976元/吨,同比下降13.0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58亿元,同比下降20.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95亿元,同比下降18.5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3.5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75.1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9%。
(二)公司及子公司重要事项
1、7月7日,云南省上市公司协会在昆明召开2022年度会员大会暨换届选举大会,锡业股份当选为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会议同时选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路坷先生为协会理事会副会长。
2、7月,财富Plus APP发布了2023年《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排行榜,锡业股份位居第250名。
3、7月11日,为保障锡冶炼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及后续稳定高效生产,锡业分公司结合实际对锡冶炼设备进行例行停产检修,停产检修时间预计不超过45天。截至本报告期末,检修事项已顺利完成并实现复产。
4、7月21日,公司下属锡业分公司《基于工业互联网的锡治炼智能化生产线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作为云南省首批科技揭榜制项目,顺利通过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科技服务中心专家组验收。
5、8月,公司下属大屯锡矿化验室成功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审核,并获得CNAS认可证书。
6、9月,公司下属文山锌铟公司、锡业分公司2家单位进行有色行业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场评审。
7、9月21日,公司下属锡业分公司通过省级健康企业现场评估验收。
8、9月25日,公司下属锡业分公司智慧工厂项目在第六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云南区域赛获二等奖。
9、10月9日,公司下属大屯锡矿“一种含锡氧化脉矿预选抛废方法”创新项目获国家发明专利。
10、10月10日,公司下属大屯锡矿、卡房分公司顺利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认定,正式确认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11、10月10日,锡业股份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上市公司乡村振兴最佳实践创建”活动中获“优秀实践案例”。
12、10月18日,公司下属文山锌铟获2023年度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称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路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路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监事会主席卢丽桃女士、监事张宏旭先生、监事王金先生联名提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的3名监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报告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聘期届满,为满足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开展了竞争性谈判,根据竞争性谈判的评分结果,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对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董事会同意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7)业务信息:信永中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6家,审计收费总额4.6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4.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以下简称“昆明分所”)具体承办。昆明分所于2012年成立,负责人为张为,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315号云投财富商业广场B2幢19层。昆明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为,199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安雄,2005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0家。
(3)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郭勇,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除下表所列处罚类型外,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
3.独立性。信永中和及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等,在公司公开竞争谈判时报价确定。公司拟就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信永中和支付审计费用合计1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
2022年度审计费用164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4万,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聘期届满,为满足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开展了竞争性谈判,根据竞争性谈判的评分结果,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对拟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对天职国际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鉴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监督选聘过程。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6日和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报审计专项服务审计机构选聘文件》《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1)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聘期届满,为满足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开展了竞争性谈判,根据竞争性谈判的评分结果,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了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业务资质。
(2)经核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3)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按要求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全票同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经与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审计委员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第六次会议决议》;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前任注册会计师向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起止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2、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生效。提案1和提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1/2以上通过生效。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签字并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特别注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8:30-12:00 13:30-17:3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邮编:650200
联系人:杨佳炜
电话:0871-66287901 传真:0871-66287902邮箱:xygfzqb@qq.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60
投票简称:锡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11月 日至2023年11月 日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任选其一。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董事长刘路坷先生、董事张扬先生、陈雄军先生和李德宁先生联名提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8名董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临时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报告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决策机制,提高管理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研究讨论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总经理工作运行实际情况,对《总经理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6、《关于召开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独立董事对聘请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同时对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决定将以下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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