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6日 03: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因上年同期为负值,故增减变动比例填“不适用”,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江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馨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婷

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江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馨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婷

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江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馨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婷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90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2023年8月修订)》附件《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9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邝启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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