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年10月26日 03: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3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24,000股,占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0.2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62%。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4.35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0.44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

一、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8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30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9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9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9月8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0年9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公司向14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63%。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2020年9月29日。

7、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许浩、刘仲彦两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许浩、刘仲彦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回购价格4.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已经公司2021年7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上述2名离职人员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8、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14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398.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0月14日。

9、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宁静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回购价格4.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已经公司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2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上述离职人员1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0、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14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39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1月4日。

11、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士超、王辉杰、刘兴三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回购价格4.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已经公司2023年8月3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规定:“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之后、解锁之前离职的,公司对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士超、王辉杰、刘兴三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

2、回购注销的数量

因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的原激励对象的24,000股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

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24,000股,占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0.2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62%。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如无特别说明,回购价格与授予价格相同;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回购价格不作调整,为授予价格即4.3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35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10.44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实施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609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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