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3-037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收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象保合作管理服务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联合上海华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尚未确定,公司尚待与采购单位签订关于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公司将依据项目中标后的协议签署及项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中标对公司未来各期经营数据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投资、运营;以及二期扩建工程实施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本项目为宁波象保合作区和象山县石浦镇的共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已运营的一期工程日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总用地39亩。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暂定采用A2/O+MBR工艺(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优化,在不超过用地面积的情况下,确保出水排放达到上述标准)。建设规模为2.5万吨/日,用地面积约不超过20亩。进水含生活和工业废水,出水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标准(改扩建),其余指标执行《城镇再生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在不超过用地面积的情况下,确保出水排放达到上述标准。
3、中标人:公司和上海华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4、关联关系:公司与采购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象保合作管理服务中心、上海华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采购项目情况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
2、采购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象保合作管理服务中心
3、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成交条件
1、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1.5年)
2、成交价格: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55元/立方米,一期保底水量为2.5万吨/日;二期保底水量于运营期第一至五年分别为1.25万吨/日、1.5万吨/日、1.75万吨/日、2万吨/日、2.25万吨/日,运营期第六年至运营期结束为2.5万吨/日。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尚未确定,公司尚待与采购单位签订关于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公司将依据项目中标后的协议签署及项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中标对公司未来各期经营数据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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